驚!17歲少年買$510萬樓 父母證「全部自付」 揭靠這招賺夠錢…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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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樓「上車」是不少人畢生願望,但台灣就有1名17歲少年斥資2,000萬新台幣(約510萬港元)買樓,而且「全為自付」,未有被課徵「贈與稅」,引起當地關注。台灣稅務局解釋,主要是少年父親(法定代理人)過去10年做了1件事,證明少年購屋不是靠「贈與」而是「花自己的錢」。
網民看後熱論紛紛,「這就是人生勝利組的代表」、「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未雨綢繆的父母!」、「三分天注定,七分靠努力,剩下90分靠父母」;也有網民認為「不用羨慕,努力就是了」。

台灣1名17歲少年斥資2,000萬新台幣(約510萬港元)買樓,而且「全為自付」,未有被課徵「贈與稅」,引起當地關注。(示意圖/gettyimages)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灣1名17歲少年今年斥資2,000萬新台幣(約510萬港元),購入新北市1處房產,而且「全為自付」,未有被課徵「贈與稅」,引起當地關注。

台北稅務局查證後指出,少年買樓時,銀行帳戶已有足夠資金,且支付價款確實由少年銀行帳戶支付,經核定非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故免課徵「贈與稅」。

台北稅務局查證後指出,少年買樓時,銀行帳戶已有足夠資金,且支付價款確實由少年銀行帳戶支付。(示意圖/gettyimages)

台北稅務局又指,少年父親於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並提出少年存摺影印本,證明該項支付不動產價金來源,是少年於2013年至2023年受贈與自父母的存款。稅務局解釋,少年父母每年各有200多萬元免稅「贈與」額度,如果用盡額度,少年從7歲開始「受贈」、10年下來到17歲即可免稅「贈與」4,000萬新台幣(約1,021萬港元),足夠買樓。

稅務局提到,未成年人購置財產,如能證明支付款項為未成年人所有,可免徵「贈與稅」;若不能證明為未成年人所有,視為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贈與」,應課徵「贈與稅」。

稅務局提到,未成年人購置財產,如能證明支付款項為未成年人所有,可免徵「贈與稅」。(示意圖/gettyimages)

網民看後震驚,「這就是人生勝利組的代表」、「投對胎的重要性」、「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父母從小孩還小就有規劃,這很好」、「孩子叫什麼? 我要巴結」、「他從受精卵時的起點,是我一生奮鬥的終點」、「三分天注定,七分靠努力,剩下90分靠父母」。

也有網民認為毋須羨慕,最重要是努力,「不用羨慕,努力就是了」、「不過就是爸爸幫兒子存了10年的錢,然後用這筆錢買房子給兒子,剛好又可以省去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