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車貼】貞子伽椰子殺入香港? 大律師:導致意外或被索償

撰文:文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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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淘寶出現一批「創意」車貼,分別有貞子、伽椰子等厲鬼,讓車主貼在車尾擋風玻璃,原來這批恐怖女鬼已經「殺入」香港。有駕駛者上載圖片斥責車主心態,有網民亦留言質疑張貼此類貼紙已屬違法。
大律師向《香港01》表示,車主張貼恐怖車貼本身或會違反交通條例對安全玻璃的要求,而且也會影響自己視線,而當他人因受驚撞到自己,對方或會以心理傷害反索償,賠償金額以百萬計。

有駕駛者張貼圖片至facebook群組,指不明白為何車主會貼上此類貼紙。(馬路的事討論區圖片)

深宵獨自駕車走在路上,街燈幽暗,附近車輛寥寥無幾。轉入小路,前面車輛慢駛擋住去路,定睛一看,其後座有個白衣女子眼神直勾勾的看着你,她的手向你直衝過來……嚇得差點扭軚撞車的你,剎那間全沒睡意,眨眨雙眼再看,原來是貼在車尾擋風玻璃的車貼,心裏飆了數百句粗口。

日前有駕駛者於facebook群組上載照片,圖中車輛後座出現白臉女子,有如盯着後車司機一樣。原來這是早前掀起熱議的恐怖車貼,照片相信是在香港拍攝,上載者斥責涉事車主,表明不理解這些人的心態。

網民:曾險釀意外

帖文引來逾300人讚好或給「嬲嬲」,亦有百多人留言。有司機指摘涉事車主變態、無聊,有人亦擔心會引起交通意外。但也有人認為只有開高燈的人才會「中招」,值得被嚇。有網民則指自己曾因而險撞車,前車司機突然扭軚轉線,差點煞車不及撞上,其後對方道歉解釋自己被這種貼紙嚇倒才險象環生。

部分網民留言

大律師:車主可被反索償

大律師陸偉雄跟《香港01》表示,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A章)》第28條,署方對於汽車安全玻璃有最低透光率要求,當車主貼上此類貼紙而令擋風玻璃減低其透光能力,或需要向運輸署作出申請並獲批准。若違反以上條例,可被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陸偉雄續指,理論上若後車司機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理應不會太受車貼影響。但如果跟車太貼而撞上前車,理應由後車司機負法律責任。不過,他指這情況下,後車司機可引用「分擔責任」的概念,指前車司機因貼上這類貼紙而嚇到自己,除了可能不用賠足金額外,司機更可以該類貼紙造成心理創傷而未能於晚上外出等原因,向前車司機反索償,金額可以百萬元計。

他也奉勸車主不要貼上此類貼紙,免得影響自己視線,亦避免令他人撞到自己,更能免除被反索償的風險。

淘寶網上還有不少賣家出售此類車貼。

不過,林洋鋐律師則表示索償有一定難度。他指申索者必須證明到車貼導致身體或精神上損失,例如要獲精神科醫生證明因為此類車貼而從此不能駕駛,才會有機會索償。假如後車司機因看到車貼受驚而撞車,亦必須證明到是因為車貼導致失控,才可以向車主民事索償。

警方呼籲車主跟從運輸處指引

警方回覆《香港01》表示,若車主在車尾玻璃位置張貼貼紙,有可能影響玻璃反射效能或減低其透光能力,會違反香港法例第374A章第28條。警方暫無有關數字,呼籲車主跟從運輸處指引,切勿於玻璃加入反光物料以影響透光。

這類車貼自去年起便在淘寶網上大熱,記者發現現時網上還有不少買賣,最便宜一張只需9.9元人民幣(即約11元)。不少賣家均標明日光下仍有驚嚇效果,有些更以3D貼紙作招徠。

北京早前亦有車主貼上恐怖車貼而嚇倒其他司機。《北京晨報》早前報道引述警方表示,難以判定恐怖畫面是否違法,但根據法例,在車廂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涉事司機可被判以20元至200元人民幣(約22至226港元)的罰款。而若導致後車司機受驚嚇而發生意外,前車司機需負相應責任。而台灣南投縣警局交通隊亦曾指一般車輛應不會受罰,但當計程車張貼,就會違反法例而要罰款900元新台幣(約23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