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共女的事】一凹一凸真的是天作之合?別企圖令對方成另一個我

撰文:許芷婷
出版:更新:

有人說,吸引就是在對方身上看到自己沒有的。可是,這「吸引」真的可以讓一對愛人走到最後嗎?還是無止境的爭吵,讓大家愈走愈遠?

(《原諒他77次》劇照)

愛久了還是希望對方跟自己一樣

(《500 Days of Summer 》劇照)

我們會因為大家的不同而互相吸引,但一起後,卻怎樣都想改變對方。就不說「結婚要否擺酒」又或是「是否一定要買樓」這些「人生大事」的是非題,小事如吃飯或去旅行,就已是「導火線」,足以讓戀人們吵了又吵。例如,我喜歡即興,他愛規劃,一聽還以為是天作之合,實則是兩碼子的事。要是我愛走到哪兒就吃到哪兒,發掘小店,而他總是追問明天要吃甚麼、要你給答案,如何不吵?我去旅行最重要「悠閒」與冒險,但要是他一定要分秒必爭,還把行程列印出來要你如上學般依時間表行事,又有何樂趣?

戀情初期,或許還會處於「無所謂」狀態,戀人怎樣都覺可愛,可是時間久了,沒了濾鏡,我們都會用自己的標準量度戀人,覺得他「不可理喻」,希望他跟著自己的一套走。或許你會認為這些小事不過是生活中的沙石,但往往正是這些小沙石聚小成多,最後堆成一座跨不過的山。有多愛、或多吸引,熱情與耐性都會磨掉。

改變並不容易:我們都是經驗的奴隸

(《兇手還未睡》劇照)

既然相愛,就可以為對方改變吧,但改變並不容易。以上說的一些「大不同」的習慣和性格都是由我們的成長環境和經驗而來,不可能會在短時間改變。

不說或許會不自覺,每人的「標準」大多都是來自自己的家庭。而每人長大的環境都不一樣,最顯然易見的是用錢的方法。這可以無關貧富,只是有些家庭愛享受、有些則較為節檢平實,但這已經可以造成戀人間價值觀的不大同,小至吃飯地點,大至結婚模式。而更重要的是,我們都篤信自己的經驗,我們會用此來判斷對錯,似是唯有經歷過的才是可以肯定的。

我們想糾正對方的「過錯」,其實就是要求對方「不問對錯」的遷就自己。至於為何一定要執着讓對方改變呢?我們總相信自己會是對方的「情史」中最特別的一個,而要他為自己改變,就是最好的證明。可是,有大多人都是跌痛了才明白的事,是一個人的脾氣可以改變,性格卻不能。就像米蘭・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一書中提到,人生就如一曲樂章,在年輕的時候,或許還可以讓別人加變奏,但隨着人漸漸長大,樂章的基調已定,旁人根本沒法去作太多的改變。

不想期望變成重擔?謹記相處兩大法則

(《500 Days of Summer 》劇照)

當我們把「不合」的地方變成「不對」,那便正是戀人走遠的時候。記得有次朋友聚會,我們一班女生在談男朋友,互相訴苦,好像說到每個他都有非改不可的缺點。談到興高采烈,一個經驗豐富的「阿姐」忽然說:「若要人似我,除非兩個我。」當下我只是忍笑,心內想着這「金句王」真老土,殊不知有些道理還是舊的好。若對方跟自己不一樣,我們會不自覺地認為那就是「錯」,於是把自己一套強加在對方身上,亦不會覺得有問題,可是這卻會形成對方無形的重擔,讓大家愈走愈遠。

其實,世上哪有天作之合。無論性格天南地北,還是一拍即合,對方個性與處事方法都一定有與你不同的地方,唯有這兩大法則放在哪兒都是一樣的。

1)以理解代替批判
若你覺得對方與你不一樣,埋怨或說對方不是前,應該先問問為甚麼。就以去旅行為例,為甚麼他愛計劃?是過去有不愉快的經歷?他有很多地方要去、很多事情想要做?還是他只是單純地覺得帶女友去旅行就要好好照顧她,因此特別緊張?另一方面,自己亦應要心平氣和地解釋自己的看法。理解過後會少一點偏見,多一份同理心。或許,所謂的「分歧」亦會迎刃而解。

2) 接受不同,不必試著改變對方的
放下「經驗的包袱」,戀人也可以和而不同。對方與你不一樣,不一定是對方的錯,不應試着處處改變對方。兩人在一起一定有些地方需要妥協,不應標籤為犧牲,「對錯」不是最重要,而是對方的感受。硬逼對方為你改變只會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