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獎$3000│房委會2年回收5000公屋單位 等於1條駿洋邨

撰文:數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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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濫用公屋獎」1月15日起實施,計劃下舉報人需以實名舉報,若房委會成功根據其資料,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舉報人可獲3,000元現金獎勵。近年政府大力打擊濫用公屋,房屋局早前書面回覆立法會的資料顯示,2022/23至2023/24年度,房委會共調查逾3.1萬宗懷疑濫用公屋個案,並且成功回收約5,000個被濫用和涉及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更有344宗個案住戶被判罪成,7人被判監(包括緩刑)。

「舉報濫用公屋獎」1月15日起實施。(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房屋局指,房委會除了透過投訴或舉報接獲懷疑濫用公屋的資料,屋邨管理人員亦會透過日常的管理工作,包括定期家訪、審批租戶申請及申報資料,以偵測租戶有否濫用公屋及查核有否涉及虛報資料等;若有發現懷疑濫用個案,會再轉交房署的中央專責小組 —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善資組)調查。此外,善資組亦會隨機抽選部份有較高機會濫用公屋的個案深入調查。

在2022/23及2023/24年度,善資組主動調查個案分別約9,400及11,800宗,而舉報和投訴等轉介個案則分別有約5,600及4,300宗。

房署將濫用公屋個案主要分為兩大類別,包括與住用情況相關(如丟空單位、非戶籍人士佔用單位、將單位作非住宅用途等),以及與入息和資產申報相關兩種,於過去兩個年度分別佔約15,000及15,900宗。

局方指,房委會於2022/23及2023/24年度,分別收回約2,200個及2,800個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合計約5,000個,形容數量等同興建一條駿洋邨同等規模的中型屋邨,成效顯著。至於由2024年初至9月底,因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的公屋單位約有1,400個。

2年389宗檢控個案 344宗罪成、7人判監

上兩個年度,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有389宗,當中344宗被判罪成,7名住戶被判監(包括緩刑),其中最高判刑的兩宗個案分別為即時監禁30日及即時監禁兩星期。

「舉報濫用公屋獎」1月15日起實施。(資料圖片)

除上述措施外,房委會由2023年10月開始要求公屋住戶由入住開始,每兩年申報一次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截至2024年10月,首兩輪申報共約34萬住戶當中,有約4,000個住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

「舉報濫用公屋獎」1月15日實施 獎金達3000元

此外,「舉報濫用公屋獎」1月15日起實施,舉報人若以實名舉報,而房委會成功根據其資料,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舉報人可獲3,000元現金獎勵。舉報途徑,房委會指可透過舉報郵柬、房委會或房屋署網頁的電子表格、舉報熱線、電郵給房委會或房屋署,及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舉報。而舉報人士的身份會絕對保密,房委會及房屋署也不會向舉報人士透露調查的詳情及結果。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另於1月14日提出修訂《房屋條例》,擬將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