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家成與女律師否認帶未經授權物品離開監獄 案6.27開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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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因初選等案還押的鄒家成,涉在未獲懲教許可下,將投訴信交給其女律師,以代為轉交申訴專員公署。鄒家成和女律師被控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兩被告否認控罪,裁判官把案件排期至6月27日審訊,預料需時三天。鄒繼續還押,女律師則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鄒家成(26歲,無業)和胡詠斯(30歲,助理律師)。控罪指,兩被告於2023年5月2日,在香港將一份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即一份文件。

控方庭上透露,將傳召8名控方證人,主要是懲教人員,講及與被告的對話,和相關規則。辯方則表示,除被告外,沒有其他辯方證人。

案件編號:WKCC460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