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涉毀器官捐贈系統 稱好奇作測試 行徑愚蠢但未必需負刑責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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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去年五月突有大批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的申請,認為數字不尋常,警方經調查後發現一名中年男設計師,曾兩度用他人資料作申請,他否認刑事毀壞有關系統,案件今(12日)在東區法院審訊,設計師自辯時稱,他只是好奇並想測試系統,故輸入朋友的資料及隨機輸入身份證號碼,結果署方最後沒有接受其申請。其律師陳詞亦指,設計師的行徑愚蠢且不應鼓勵,但未必要因而負上刑責。裁判官把案押後至5月10日裁決。

被告霍英圻(47 歲,設計師),否認兩項刑事損毀罪,指他於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䘙生署的財產,即誤用(misuse)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破壞。

被告霍英圻否認刑事毀壞衝生署的器官捐贈系統,在東區法院受審。

衛生署3日內收2.8萬宗取消申請

承認案情指,衛生署的器官捐贈系統,並無核實申請是否其本人的操作,個人資料的真偽,須由職員核實。署方在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4 月期間,共收到5,785 宗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的申請,當中近 3,000 宗為無效申請。其後於 5 月 22 日至 25 日期間,衞生署再收到約 2.8萬宗取消登記申請,當中逾兩萬宗為無效申請。

被告曾用兩人名字提出申請

被告案發當日凌晨,曾在家用多部手機進入該系統,並兩度作出取消申請。他曾輸入姓名「王立基」,後改為「林立基」,並填寫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等資料,最後成功提交相關申請。約一分鐘後,被告以「曾芷晴」的資料作申請,並更改身份證號碼約10次,最後成功提交相關申請。

填上的身份證號碼屬兩名已逝世的人

調查發現,被告提交的兩次申請,均是用上兩名已逝世人士的身份證,他曾輸入的電話號碼,一個是他的朋友曾芷晴,另一電話則屬於一名與被告不相識的人。兩人均沒有作相關登記。被告於同年6月5日被捕,警誡下稱一時好奇而用他資料作申請。裁判官崔美霞其後裁定被告表證成立。

被告稱好奇想知系統的運作

被告自辯時稱,他看到有大批人提出取消器官捐贈申請的新聞後,不明為何有些申請會無效,他好奇想了解該系統的運作,便隨機輸入姓名、密碼等資料,因他相信系統不會接受隨機的資料。

當他填寫「王立基」的隨機資料後,發現仍能進入下一步,他感奇怪,遂把名字改為「林立基」再試,同樣能成功進入最後一步,之後便發現無法再有下一步操作,故認為系統不會接受其申請。

認為系統只會核實身份證號碼的真偽

由於對系統仍有疑惑,被告在約2分鐘後再作嘗試,並輸入朋友曾子晴的姓名、電話號碼及一些隨機資料,因身份證號碼不符未能進入下一步。他曾十度修改號碼,期間更曾離開系統,最終完成申請。被告事後對比兩次申請,認為該系統只會核實身份證號碼的真偽。

控方質疑被告未用個人資料測試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聲稱想了解系統,沒有留意登記程序,而是「直奔」取消程序。被告稱因他當時關注取消捐贈的問題。控方又質疑被告並無使用其個人資料作測試,更在未獲朋友同意下取用朋友資料登記。被告同意控方說法,但他無意隱藏身份,並用自己的手機進行測試。

辯方指行徑愚蠢但未必要負上刑責

辯方結案陳詞時指,被告為滿足好奇心和求知慾才犯案,案發時輸入不乎的資料,可見他無意圖擾亂系統。他的行徑雖然愚蠢且不應鼓勵,但未必因而要負上刑責。

案件編號:ESCC263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