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爭產案 29億遺產主要留兩兒子 三房母女質疑受腦退化影響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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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林伯」於2005年離世,並於去世前一年訂立遺囑。非遺產受益人的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質疑「林伯」簽署遺囑時已患上腦退化症影響,挑戰遺囑的效力,案件今(1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遺囑執行人強調「林伯」立遺囑時經醫生診斷,證其精神狀況正常。又指「林伯」曾指他旗下的成衣及娛樂業務,適合由他的兩名兒子林建名及林建岳繼承,至於不給三房的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因為她們已拿了很多。庭上亦透露,根據遺囑,「林伯」有約29億遺產,其中次子林建岳獲逾19億。

原告為遺囑執行人張定球、周佩華和馮蘊瑤,被告為顧瑞英及林明珠。由於遺產爭議的案件一般會由遺囑執行人證明其遺囑屬實,故遺囑執行人為案件原告,提出挑戰的一方則為被告。

林明珠(圖)是「林伯」林百欣與三房顧瑞英所生的女兒。(朱棨新攝)

兩名兒子林建岳及林建名獲大部份遺產

原告陳詞時指,根據林百欣於2004年立下的遺囑,其29億元遺產中,次子林建岳獲19.2億元;長子林建名則獲約7億元;二太余寶珠和養子林建康獲2.96億元。

強調林百欣定遺囑時精神狀況正常

原告強調,林百欣立遺囑時精神狀況正常。醫生於同年8月為其精神狀況進行測試,滿分為30分,林百欣獲9分,醫生當時只詢問當中14至16分的問題,因此分數大致可以接受,並非如被告所指,林百欣當時已患有老人痴呆症。

曾向李寶安指兩子適合繼承其不同業務

此外,原告依賴現已身故的張定球,以及林建岳、當時旗下公司高層李寶安及何榮添的證供。其中張定球指,立遺囑前一年內認識林百欣,表明是為準備「平安書」,林百欣明白意思。李寶安則指,多次和何榮添滙報公司事務,林百欣曾講及林建名較適合繼承其成衣生意,林建岳較適合繼承物業投資及娛樂業務。

林建岳供詞指曾帶干炒牛河探望父親

林建岳的供詞則指,於2004年探望林百欣,並帶同父親最愛的干炒牛河,期間林百欣表現如常,知悉遺囑內容後,亦回應「好好」。

曾指顧瑞英及林明珠已拿了很多

原告又引述李寶安的供詞,指林百欣曾經講及,為何不把顧瑞英及林明珠列為遺產受益人,因他們已拿了很多東西,而且欠林百欣的錢。原告續指,證據顯示顧瑞英投資在上海興建的「芝大廈」,林百欣借出5億元外,另替顧的公司任擔保人,向銀行貸款5億元。被告卻指涉款屬餽贈,原告方不同意此說法。

案件編號:HCAP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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