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車難・一】文件揭15年來車位比例不升反降 政府嚴重錯估需求

撰文:陳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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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車輛數目不斷上升,泊車位短缺近年愈趨嚴重,除了令車位價格飆升,亦加劇違泊問題,進一步阻塞交通。
面對車位不足,政府一方面稱主要透過私人發展商及房委會在項目提供泊車位,但新落成的樓盤卻只獲配置少量車位,例如旺角豪宅「麥花臣匯」,近300個單位,卻只置配6個車位,令人質疑香港規劃是否存在失誤?
追源溯始,記者翻查規劃文件,發現政府在2002年曾預計2016年香港仍有足夠車位,而15年來政府曾4次大幅調低屋苑的車位比例,令新落成樓盤配置的車位大幅減少,反映政府嚴重錯估車位需求,問題必須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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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起,香港私家車數目急增,由約40萬輛急增至現時達58萬輛,升幅達45%。相比之下,泊車位同期只增加了約9%,至今有約66萬個,明顯追不上車輛升幅。面對車位不足,政府一方面稱主要透過私人發展商及房委會,在發展新項目時提供泊車位,但新落成樓盤卻只獲配置少量車位。旺角豪宅「麥花臣匯」並非個別例子。旺角作為購物區,記者對比該區於2003年前後落成的私人樓盤,新落成的樓盤比舊樓盤,車位明顯更少。

面對車位不足,政府一方面稱主要透過私人發展商及房委會,在發展新項目時提供泊車位,但新落成樓盤卻只獲配置少量車位。(盧翊銘攝)

車位配置新不如舊

分別於2014年落成的麥花臣匯,與今年落成的Skypark單位與車位比例分別高達49:1及18:1,即逾數十戶人爭一個車位。但10年前,同屬旺角區於2003年前落成的凱旋居、長旺雅苑、別樹一居,單位與車位比例介乎3:1至4:1,車位相對充裕得多。

麥花臣匯住戶許生向記者表示,難以理解屋苑配置極少車位,目前6個車位更被撥作商戶上落貨用,駕車的住戶只得使用附近停車場。

同樣情況亦出現在資助房屋,記者抽查長沙灣區的新舊資助房屋,發現於2013年及2016年落成的長沙灣邨及蘇屋邨,現時單位與車位比例高達31:1及30:1。相反於2000年及2004年落成的幸福邨及海麗邨,單位與車位比例就介乎14:1至13:1,同樣較為充裕。

政府4次調低屋苑車位比例

為什麼新屋苑的車位比例會較少?目前發展商及政府部門都會參考《香港規劃標準及準則》中的泊車位標準指引,決定發展項目中泊車位供應。記者翻查過去15年的車位標準指引,發現政府曾4次調低私人屋苑及資助房屋配置車位的指標,最終令新樓盤車位數目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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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翻查過去15年的《香港規劃標準及準則》車位標準指引,發現政府曾4次調低私人屋苑及資助房屋配置車位的指標,最終令新樓盤車位數目大跌。(陳潤南攝)

2003年報告:建議調低私樓及資助房屋車位比例
當時運輸署委託顧問撰寫《第二次泊車位需求研究》。報告預測2006年至2016年,全港無論日間及夜間私家車車位均供應充足。
建議:調低私人屋苑及資助房屋配置車位的比例,並將私人屋苑單位平均面積列入車位配置的考慮項目,平均面積愈小,配置車位愈少。報告更寫入《香港規劃標準及準則》,成為香港泊車位政策依歸,一直沿至今時今日。

2006年報告:進一步減低車位比例
建議:政府於2006年再將私人屋苑「單位『平均』面積愈小,配置車位愈少」,改為逐個單位面積計算。由於舊計算法中,屋苑的大單位或拉高屋苑平均面積,令配置車位更多,新計算在納米樓屋苑盛行下,可令車位配置再減少。

2009年報告:公屋泊車位供過於求需再減
資助房屋方面,房屋署於2009年完成《公共房屋泊車設施研究》,報告稱公共房屋泊車位供過於求。
建議:公屋的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車位指標被調低一半。

2014年報告:再減近港鐵站住宅車位數目
至2014年,政府又推出《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私人房屋泊車設施標準的檢討》。該報告稱私人住宅私家車泊位供應理想,中小型單位私人住宅的私家車泊車位使用率偏低,大型單位私人住宅就供應不足,因此修訂規劃標準。
建議:調低了泊車設施標準,再將私人屋苑中的1000呎以下中小單位的車位配置再大幅調低,但同時提升1000呎以上大單位的泊車位配置。並再將近車站的住宅車位數目再減一成。

15年過去,預測香港車位充裕的《第二次泊車位需求研究》仍被沿用,以至政府多年來4次調低車位供應指標。另一方面,政府近年多次公開稱,車位不足沿於車輛數目增加超出預算,卻從未有提過原來自己曾多次調低車位指標,同一時間民間無從參與,亦對修改了解不多。

運房局:有注意車位下跌趨勢

運輸及房屋局回覆查詢,稱注意到近年新落成的住宅發展項目偏向供應中小型單位,因此新發展項目提供的泊車位數目有所下跌。局方稱在過往《香港規劃標準及準則》的修訂,局方諮詢了有關持份者,例如交通諮詢委員會及相關業界的意見。局方又反駁指2014年的修訂並不是全面調低車位供應比例,而是因應私人住宅單位面積、交通、發展密度等因素,調整泊車標準,以配合當時情況。

就沿用《第二次泊車位需求研究》15年,局方未有回應是否落伍,但稱會不時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有關泊車位供應的標準與指引,並在適當時作出修訂。局方稱今年已推出兩項措施提升發展項目的泊車位數目,包括建議採用指標較高的泊車標準計算,及豁免地下停車場計入建築樓面面積。

發展局就表示,在制定或修訂《香港規劃標準及準則》的過程,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會按需要展開研究。如有需要亦會在制訂或修訂準則過程中諮詢有關的團體,例如專業學會和政府諮詢委員會。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批評,香港城市發展標準仍沿用2002年的《第二次泊車位需求研究》作泊車政策指標,是「過晒期」。(林若勤攝)

譚文豪:報告沿用15年「過晒期」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批評,制訂香港城市發展標準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仍沿用2002年的《第二次泊車位需求研究》作泊車政策指標,是「過晒期」,明顯落後於香港發展現況。面對近年車輛數目急增,政府卻在欠缺全面泊車需要研究下,在02年後4次調低車位標準,最終加劇現時車位不足問題。他促請政府盡快展開本港運輸系統的全面研究,並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的泊車位標準,長遠解決香港的交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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