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強拆】苦主原址重建須過兩關:恒地同意 地政總署祝福

撰文:鄧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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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洞強拆暴行仍未揪出真兇,村民昔日的「安樂蝸」頓成廢墟,未來的日子何去何從?苦主黃文化及劉秋碧表明多年前已為寮屋登記,爭取原址重建,但先要「過兩關」。地政總署指,在私人土地重建寮屋,必須先得到業權人(恒地子公司添永發展)同意;若業主反對,重建願望將會落空。對於是否反對村民重建,恒地回覆《香港01》稱,要研究客觀環境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即使過了業主這關,還要得到政府的「祝福」,地政總署會根據當區發展計劃等因素,決定是批准有關申請。另外,村民正申請「逆權侵佔」,有法律學者表示,強拆不影響有關官司。

村民的家園現在只是一片頹垣敗瓦,黃文化及劉秋碧急於原址重建。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正協助他們重建家園,林指,村民多年前已為寮屋登記,已聯絡地政總署申請重建原有規模的木屋,雙方將於下星期開會,暫未知申請會否被接納。

黃文化心痛家園被拆,只盼原址重建。(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重建寮屋須得業主同意

地政總署回覆《香港01》查詢指,根據寮屋登記記錄,被強拆的範圍主要為登記寮屋,並稱現行政策之下,「在私人土地重建寮屋須先得到業權人的同意」。換言之,村民可否原址重建,第一關先要看「添永發展有限公司(恒地子公司)」的取態。

地政總署發言人補充,政府於1982年為全港的寮屋登記,記錄寮屋位置、尺寸、高度、建築物料及用途,強調這些仍屬違例和臨時性質的已登記寮屋可獲暫准存在,直至自然流失,但可能因發展計劃、環境改善或安全理由而須予以清拆。由於政府已定下「古洞北分區計劃大綱」,發展計劃事在必行,村民即使可再建寮屋,也隨時因發展而被迫清拆,當局也可以發展為由,拒絕村民的重建申請。

恒地:研究後才決定

對於會否申請禁制令,阻止村民原址重建,恒地回覆《香港01》說,「研究客觀環境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村民不反對發展,但認為要有合理的賠償和安置。(資料圖片)

何俊仁:「逆權侵佔」勝出機會大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自1994年便開始協助古洞村民爭取業權,包括向地主申請禁制令,阻止他們騷擾村民。他指,雖然村民與「添永」的「逆權侵佔」官司仍未有全面的審訊,但按其經驗,由於村民居於原址多年,而且「不難證明」,故勝出官司的機會頗高。他又稱,「添永」申請禁制令,阻止村民原址重建的機會不大。

「逆權侵佔」屬於普通法的法律概念,指房地產的非業主未經原業主同意,持續佔用對方土地超過12年,該佔用者便成該土地的合法新業主,而不必付出任何代價。「逆權侵佔」要需符合「敵意佔有」的要素,例如加裝門鎖、圍欄、門牌、人為耕作等。

張達明指,強拆不影響村民的「逆權侵佔」官司。(資料圖片)

張達明:法官考慮佔有人意圖及行動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指,強拆不影響村民的「逆權侵佔」官司。他強調,法官會考慮佔有人的意圖及行動,以及佔住情況的事實判決,其中照片及寮屋登記等均是有力的證據。至於業主現時可否向佔有人發出禁制令,阻止村民重建,他稱,法官會平衡雙方的利益,以如何維持原狀為依歸,決定是否批出禁制令。

古洞村民要求警方盡快緝兇。(鄧栢良攝)

本港過去不乏「逆權侵佔」的成功案例,其中湯氏一家自60年代起,在銅鑼灣一條後巷搭建寮屋,前舖後居,並以「逆權侵佔」挑戰銅鑼灣大地主希慎業權,高等法院於2009年判其敗訴,但佔有人在2013年上訴得直,獲得利舞臺後面的小部份後巷業權。而在2004年,一名黃姓農婦成功「逆權侵佔」恒基主席李兆基名下公司的12萬呎大埔滘松園農地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