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家長被騙案 前助理入學主任及其夫分別被判囚34及24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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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羅香港國際學校前助理入學主任,向3名不諳英語的家長訛稱,若捐款資助建設上海哈羅分校,其子女便可優先獲取錄入讀本港哈羅學校,主任又聲稱其夫為哈羅高層,並成功騙去210萬元。法官早前裁定兩人欺詐、企圖欺詐及洗黑錢共5罪罪成,今(9日)判入學主任入獄34個月,而其丈夫則入獄24個月。

女被告朱柳英(左)及男被告吳美全(右)均否認訛騙哈羅家長金錢。(資料圖片)

兩被告依次為前哈羅香港的前入學主任朱柳英(女、27歲)及其丈夫吳美全(男、25歲)。

被告稱得信仰支持已靜思己過

首被告朱柳英的大狀求情指,被告在還押期間得到信仰的支持,而兩名基督教更生會的牧師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指被告已靜思己過,而被告亦已全數賠償兩名受害家長,又呈上文件確認被告已簽署器官捐贈卡。次被告大狀亦指被告亦信教,並呈上牧師為他寫的求情信,信中指他為人忠厚,勤奮上進,只因一時迷途在犯案。

官斥被告違反誠信

法官斥首被告是入學主任,代表學校與家長溝通,亦是重要的橋樑,學校亦對她有很大信任,但她卻違反學校對她的誠信,故判她入獄34個月;而次被告的角色重要,是間接鼓勵罪犯,沒有被告提供帳户是不會成事的,但考慮他犯案手法簡單,故判他入獄24個月。

案件編號:DCCC60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