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為5.5萬報酬助內地友滙款 涉清洗台女騙款 被判入獄45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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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清潔女工,為7200美金(約5.5萬港元)報,答應為一名內地朋友處理滙款,怎料滙款卻為三名台女被騙的金錢。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女工曾處理合共91萬美元騙款,控告她洗黑錢罪名,女工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入獄3年9月。
商業調查科偵緝高級督察潘岳謙庭外呼籲市民不要為報酬而涉犯洗黑錢罪行,有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三台女誤信有股票內幕消息
被告張麗華,49歲,任鐘點清潔工人,被控洗黑錢罪名。
控方案情指,3名女事主均為台灣人,年齡38至40歲,她們透過面書,得悉有人可提供香港股票市場的內幕,遂將8.2萬美元匯到香港,期後發現被騙,三人並在港台兩地報警。
被告為報酬處理滙款
而被告則因一位中國內地的朋友向她提供7200元美元報酬,從而答應協助處理一些滙款。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曾指示一香港匯款公司將錢匯到內地,連同三台女被騙的8.2萬美元,合共涉款91萬美元。
案件編號:DCCC 1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