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的士大王」護業界 批網約車司機態度好有因:違法怕被投訴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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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建議本港發牌准許「網約車」營運,以開放市場並藉此促進的士業提升服務質素,惹來的士業界不滿。曾有「的士大王」之稱、後於金融風暴時破產的李超凡,以「推動的士發展聯會」發言人表示,不諱言有部分「害群之馬」的士司機態度不好,拒載或濫收車資,但認為政府可透過加強執法及提高刑罰,以增加阻嚇力,而非採取「離棄」態度,忽視他們投入的青春和金錢投資。
他批評消委會的建議「魯莽」,又指Uber司機等網約車司機予人有禮貌,是因他們自知違法經營,擔心被投訴所致,反問:「(如果)合法之後,他們態度是否受到保障(意指和未合法前一樣)?我都不敢擔保。」

李超凡指,舊時的士司機因生活壓力大,一周會做足6日,但現時多是替工司機,每周做4、5日。(林若勤攝)

當選傑青後四年破產 轉北上發展

從事的士行業近40年的李超凡,中五畢業後投身社會,做過車行經紀、游水教練等,1979年考到駕駛的士執照後到車行打工,兼職做夜更的士司機,每晚開工3、4小時賺約200元至300元,半年便買下首部的士,「當時首期1萬元,20萬元已可買到一部的士,勤力一點加上積蓄,一年內都買到5部。」

及後他向銀行借錢購買多部的士,事業亦逐步踏入高峰期,又參與公益活動,於1995年獲選十大傑青之一。可惜1997年的金融風暴,令的士牌價暴跌過半,1999年無奈宣告破產,「那時很多人鄙視我,但我覺得要自強不息,即使受到好多屈辱,都要捱得過。」隨後他到大陸從事地產業,重新打拼約4、5年,至2005年破產令解除,他回流返港重出江湖:「的士是我的老本行,想回味揸的士時的兄弟情,有好多樂趣。加上現時面對的困境,更加想為業界發聲,因為這是影響4萬人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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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車廂安裝CCTV監察司機行為

面對近年的士服務飽受批評,如司機拒載、態度差等,李超凡直言,行業中確有「害群之馬」令行業蒙羞,但認為透過政府立例規管及警方執法、放蛇拘捕,可有效阻嚇違法司機,從而提升司機質素:「在尖沙嘴、中環、銅鑼灣拒載較多的地方,警方放蛇拘捕,拉得十次八次,他們就會收歛,又叫法庭加重刑罰,我們都不介意。」

斥政府推政策傾斜市民利益

他又指,過往曾建議在車廂內安裝閉路電視,打擊拒載行為,並對違規三次或以上的司機,作出吊銷司機證罰則,惟一直未獲政府回應。他續指,自的士牌照改為投標制度,以價高者得後,對服務未有要求,令政府及業界難以規管持牌者,是政策缺陷,但政府應正視漏洞作出修復,而非開放更多牌照轉移問題,「現在政府不是對症下藥,是無理會我們感受,政府是推出一個政策出來,『離棄』我們的士行業,傾斜市民利益,以及傾斜非法營運者。」

對於網約車司機被指較的士司機有禮貌及服務態度好,他估計是因他們自知正違法經營,「驚被人拉、投訴,當然有禮貌啦!(如果)合法之後,他們態度是否受到保障(意指和未合法前一樣)?我都不敢擔保。」

李超凡表示,因現時的士司機人手不足,車隊過去十年未有加車租,新車每日車租約800元,普通車則每日約700元。(林若勤攝)
面對近年電召客貨車、白牌車等增加,李超凡無奈指,整個的士行業近5年流失約10萬名司機。(林若勤攝)

批消委會建議對業界不公道

現時業界有1.8萬部的士,據政府統計,的士司機平均年齡高達58歲,鮮有新血加入。當中主因是的士司機收入低,市區的士司機平均每月1.7萬元收入,每更車租約400元,且工時過長。李超凡回想入行時,每日車租約60元至70元,但他坦言,隨住經濟發展及通貨膨脹,車租無可避免會增加,不過視乎多方面因素,認為有空間調整車租費用。

他又說,現時年輕人選擇工種增多,行業又沒有誘因吸納新血,「約3年才加人工,又跟不上通脹,起鏢價亦甚少調整。」他又抱怨,不少司機轉為駕駛電召客貨車、白牌車等,令的士司機人手短缺,「若人手足夠,車行仍可按表現挑選司機,服務問題亦可解決不少。」

消委會本周二(28日)建議政府利用現時1,500個私家服務出租汽車許可證為起點,容許網約車加入服務,並以發牌制度規管。李超凡直言對消委會建議感到遺憾,又斥該會今次比較魯莽,「一句共享繁榮,一句共享經濟,就可以抹殺一切嗎?就可以抹殺所有法律基礎嗎?如果這樣之下,很多法律條款我們都毋需要遵守。」他又說:「未了解透徹問題,就發表言論,對我們是不公道。(消委會)未有考慮的士歷史問題,只是單向方便市民,但這些年來,我們將青春、積蓄貢獻在的士業界,應該先安置好我們,才作出新政策。」

從事的士行業近40年的李超凡感觸道:「我好喜歡做的士,已成為我生活中一部分,尤其以前司機之間很團結、守望相助。」(林若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