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牌私家車鯉魚門撞欄冒煙 司機無恙惟涉醉駕

撰文:賴南秋 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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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涉醉駕被捕。(賴南秋攝)

凌晨3時許,一名34歲姓吳男子,駕駛一輛掛有P牌的私家車,於油塘鯉魚門牌坊對開,沿崇信街往油塘大本營方向上斜,途至一個左彎時失控越線,直撞向對面線鐵欄,車頭冒煙,途人代為報警。

救護員到場為司機檢查,證實並無受傷,惟警方到場為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錄得高達52度,比法定的22度多逾一倍,警方隨即以涉嫌「酒後駕駛」將他拘捕,稍後准以保釋候查。

P牌醉駕需重考

酒後駕駛是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三年,並須扣10分,按初犯或重犯停牌時間則由六個月至五年不等。

根據運輸署現時條例,持有暫准駕駛執照(俗稱P牌)的司機,在申請正式駕駛執照前,如初次觸犯輕微道路交通罪行(被扣少於10分的罪行),又被法庭定罪的話,他的正式駕駛執照將被取消,暫准駕駛期須延長 6 個月。他須申請重新發出暫准駕駛執照,並須圓滿完成已延長的暫准駕駛期後,才符合資格申請正式駕駛執照。

但若果P牌司機觸犯嚴重道路交通罪行(可被扣10分或以上的罪行)或重犯輕微道路交通罪行,而被法庭定罪,他的正式駕駛執照將被取消。如他想獲取正式駕駛執照,他必須先重考駕駛考試,並須完成新的 12 個月的暫准駕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