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棠倒泥】劉皇發家族22萬呎農地非法倒泥 規劃署:已提檢控

撰文:鄧麗婷 羅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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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非法填土揭之不盡,《明報》今日有報道指,元朗大棠多幅農地被人非法填土,涉事的發展商「兆駿發展有限公司」,證實由前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家族成員所持有。《香港01》翻查資料,發現該公司持有的9幅農地、面積達22萬平方呎,曾被當局要求還原原貌,但全部無執行。規劃署證實,當局於去年及今年向涉事地主發出「還原令」,但因限期屆滿後地主無遵從要求把土地恢復原狀,規劃署已提出檢控。

劉皇發家族9幅農地被勒令還原 卻有法不依

記者今日到規劃處翻查政府文件,證實大棠村東面的十多幅農地,自2006年起,多次因填土、貯物或改建工場而被規劃署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更甚是,其中9幅農地先後於去年及今年被勒令還原原來地貌,但地主懶理。

資料顯示,「兆駿」於2006年及2008年分別購入上址的多幅農地,其中八幅農地於2014年4月被發現有「填塘或填土、卸泥及地盤平整」,屬違例發展用途。其後規劃署於2015年1月23日向該八幅農地分別發出三張「恢復原狀通知書」,勒令業權擁有人於去年4月23日或之前,移走有關農地的碎片、剩餘物及填土物料,致其水平高度與緊貼該地面的行人徑相同,並要在指定地方種草。

(來源:地政總署地理資訊地圖)

接二連三違例發展 兩年內共接4張還原令 

政府一邊要求還原,不過,去年2月,上述八幅農地的東南面,再有一幅農地(右圖紅線內範圍)亦被發現有「填塘或填土、卸泥及地盤平整」,該地同樣由「兆駿」持有,該公司二連三被揭發違例發展。規劃署於今年1月27日向該幅農地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勒令業權擁有人於今月27日或之前,移走有關農地的碎片、剩餘物及填土物料,使該處回復至一定要求高度的斜坡,以及在指定地方種草。根據地政總署地理資訊地圖的計算,以上九幅被倒泥的農地,面積達到22萬平方呎。

農地停泊多輛貨櫃車,亦有建築材料棄置在地上。(陳宇軒攝)

農地鋪滿瀝青沙泥 停泊多輛貨櫃車

記者今午實地視察,發現上址仍未依法還原。涉事土地鋪滿瀝青及沙石,寸草不生,未有跡象於短期內還原,而且有關農土已被嚴重破壞,應難以再種植植被。現場亦有至少有十多輛長型貨櫃及貨櫃車停泊,不時有工人駕車入內運走貨櫃,另有約八輛私家車停泊,但就沒有發現任何職員看守,猶如「免費停車場」。

環團:法例名存實亡

土地正義聯盟執委朱凱迪認為,目前法例雖然有訂明規劃署可向違法倒泥發展商發出「還原令」,但因執法不嚴,經常「放生」違例個案,導致法例名存實亡,非法倒泥事件因而持續發生。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說,長春社早於2013年接獲大棠非法倒泥的投訴,當時團體曾去信規劃署要求政府介入,但當局最終沒有強硬執法,吳希文慨嘆當局執法馬虎。吳續指,涉事地點原本綠油油一片,有不少濕地及農地,其西南面更有一個鷺鳥林,本來是生態敏感之地,惟當地近年被大肆發展,經已再無鷺鳥出沒的紀錄。

被指非法填土的農地早前被發現鋪上瀝青及沙石。(陳宇軒攝)

還原令屆滿 規劃署提檢控

規劃署表示,規劃監督已分別於2015年1月及2016年1月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收件人把受影響的土地依照規定事項,恢復原狀。 規劃署又指,由於部分土地在通知書限期屆滿後沒有遵從要求把土地恢復原狀,規劃署已經向通知書的收件人提出檢控。而部分土地的通知書限期仍未屆滿,規劃署人員會按既定程序監察有關土地的狀況。 

部份被堆泥的土地牽涉政府用地,當局在上址樹立至少3個「政府土地」的告示。(陳宇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