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銀前執董收客戶賄款639萬 上訴得直後認罪 囚45月今准獲釋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德意志銀行前執行董事兼首席窩輪交易員馬善智,收受哈氏家族成員中的哈弼意近639 萬元利益,提供買賣窩輪貼士,令對方獲利2.28 億元。兩人經審訊後,於2013年被裁定罪成及判囚7 年,其後上訴得直發還重審,案件原定早前開審,惟兩人突然認罪,今(26日)被判囚45個月,而因兩人被定後被還押,至今已服刑30及31個月,今獲當庭釋放。

兩被告依次為馬善智及哈弼意在高等法院認行賂及收賂罪名。(資料圖片)

被告馬善智(43 歲)和哈弼意(66 歲)早前承認代理人接受利益和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官斥嚴重違反誠信

法官今判刑時指,兩被告雖然一直有良好品格,惟事發時陷入財困,於德意志銀行任職的首被告更是嚴重違反誠信,涉案金額更高達兩億,而且被告於重審時才認罪,故不接納辯方要求法庭給予認罪後的三分一刑期扣減,但法官考慮控方亦有延誤之處,最終給予四分之一扣減。

公司電話錄下罪證

案情指,德意志銀行規定員工不得就投資窩輪向顧客給予優待或意見,惟首被告自2007 年初開始,被公司辦公室的電話錄得與次被告有多達365 次對話,當中包括建議對方應買哪一隻窩輪等,首被告其後自次被告身上獲得639 萬元作報酬。

案件編號:HCCC290、31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