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與智障女性接觸  遭「三重DQ」永久釘牌

撰文:陳淑霞 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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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間遭社署釘牌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自性侵院友官司被撤控後蟄伏逾年,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近日就其性侵投訴的紀律聆訊作出裁決,今(3月22日)刊登報紙宣佈將其永久釘牌,意味着張已無法擔任社工工作。
在遭到釘牌之前,他日前又疑再度「重出江湖」,自稱同屬另一家私營院舍母公司的董事,惟上月底終遭法庭頒令禁制。社署回覆《香港01》時亦表明,會考慮院舍管理人或院長的背景及記錄,決定發牌與否。換言之,經社工註冊局、法庭及社署聯手「三重DQ」下,張已難以重返社福界。
張健華回應指,自己從無被控「性侵犯」,2014年案件是被控「非法性交」,最後獲律政司撤控,會向社工註冊局了解事件。局方則反駁,已向張送達聆訊傳票,惟並無於3個月內收到上訴申請,認為張不必作無謂爭論。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今(22日)登報,公布將張健華永久於社工名單除名。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於報章發表紀律制裁命令,指張在2014年8月10日中午,在康橋之家的寫字樓內,在院友X小姐不同意的情況下,性侵犯X小姐,使X小姐受創傷。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紀律委員會認為,張作為社工,尤其是作為智障人士院舍的負責人,卻利用職權,安排單獨與智障的受害者單獨會面,甚至涉性接觸,嚴重觸犯道德底線,且帶來極大傷害,已不適合擔任社工一職。

註冊局主席倫智偉回覆《香港01》查詢時證實,局方已於去年12月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規定,執行紀律制裁命令,張健華是歷來第2位遭永久釘牌人士。不過,張健華早前曾高調向外宣稱不擬再擔任社工,有關懲罰是否無用,淪為「無牙老虎」?倫認為,相關機制旨在保障受眾,免受掛名社工人士傷害。

「康橋之家」事件令社會關注弱勢人士的安全與權利。(資料圖片)

本為註冊社工的張健華,原是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惟前年涉捲入性侵女院友風波,遭警方拘捕並落案起訴。雖然有院友提供涉案片段,警方亦在院長辦公室內撿獲染有張的精液及女方DNA紙巾,惟受害人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關係,無法出庭作供,最終律政司撤控。

另外,《香港01》2016年亦揭發涉事院舍「康橋之家」,於8個月內6名院友離奇死亡,又疑安排「影子員工」,有違反牌照條件之嫌。其後社署撤銷其殘疾院舍臨時牌照,79名院友獲另外安置。

與此同時,由於康橋之家性侵審訊結束,社工註冊局亦重新啟動機制,就相關投訴展開紀律聆訊,並由5名非註冊局成員出任,包括3名社工及2名非社工人士組成紀律委員會,而紀委會終裁定張健華違紀,並判處其最高判罰,即永久註銷其社工牌照,另設3個月上訴期限,並已屆滿。記者於註冊局註冊社工名單中進行搜索,現已無法再覓得張健華相關資料。

社工註冊局中,現時已無法找到張之社工登記資料。(社工註冊局)
張健華被控35年前性侵女學生,案件2017年12月提堂。(資料圖片 / 羅君豪攝)

但除了康橋之家事件外,張隨後再涉另一宗風化案被捕,他被指三十多年前於心光盲人學校任職時,多度非禮年僅9歲視障女學生,不過張拒認罪,案件押後至今年10月,現時張獲准保釋。

張健華的院長及社工身份雖然雙雙遭撤,不過他近日卻疑以另一方式重操殘疾院舍業務。「康橋之家」雖然已經遭當局「釘牌」,不過其母公司「智友集團有限公司」仍有經營其他殘疾院舍,包括位於葵涌和宜合道的「沐恩之家(總院)」,張曾於去年7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文件,委任自己成為該集團董事。

但智友方面要求撤銷有關文件,法庭於2月底裁定張敗訴,張同日再入稟,控告智友集團行政總裁及兩名前董事,指控對方侵吞公司資產,要求法庭下令三人交代賬目、會議紀錄、與第三者協議及與社署牌照部的來往信件。而3月14日,智友方面獲法院頒令,禁止張再以公司董事身份行事,而且張需於14天內支付共30萬元訟費。

對於有否機制禁止張再踏足院舍掌權,社署回覆《香港01》查詢指,在決定是否發牌時,會考慮申請人有否因另一所院舍嚴重違規或記錄欠佳,曾被撤銷牌照或不獲續領牌照。

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曾被控非法性交,後獲撤控,他指不明白為何社工註冊局會稱他性侵。(資料圖片 / 鄭劍鋒攝)

張健華:2014年案件無被控性侵 正了解事件 局方:張沒可能不知悉相關投訴 

張健華接受《香港01》記者電話訪問時回應,指因為搬家所以一直無收到社工註冊局的信件。張健華2014年被控與女院友「非法性交」,最終因女院友有創傷後壓力症及智力問題,無法出庭作供,最終律政司撤銷起訴。張健華指,不明白為何社工註冊局搬出「性侵犯」的指控,「法庭的說法,你們記者自己查吧。現在又突然說我另外一個不同的罪。」他指會向社工註冊局了解事件。

社工註冊局主席倫智偉則強調,終身停牌是基於公眾利益的最大保障,對於有人認為局方在張缺席聆訊下作出裁決,猶如未審先判,他強調局方是按既定程序辦事,已將關於X小姐投訴的傳票送遞予張,並設3個月上訴期,「佢無可能收唔到,如果有異議可以上訴,但我哋收唔到」,認為涉事人不必作無謂爭論。他又強調,《社工守則》規定,不可與受助者進行任何性活動,而性活動定義廣泛,並非一定單指性行為。

邵家臻指「永久釘牌」非句號 需從制度根源入手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則認為,張健華當時的惡行令到社工界蒙羞,他期望遲來的公義彰顯,能令公眾重拾對社工界信任。他續指,張遭「永久釘牌」並非句號,私人院舍質素問題仍有待解決,並必須從制度和條例入手,包括:對持牌人加重刑罰、公開質素欠佳的私院資料,以增加對巿民的保障。他又強調,民間團體近日一直倡議的「人均面積」及「人手比例」等結構性問題,正是容易引發虐待事故的重要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