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座位私家車貼車膜扮「綠Van」 模仿公共車輛或抵觸法例

撰文: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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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元朗及上水的街頭,閃現一輛車頭放有錦上路站牌的「的骰綠Van」,不要以為可以付款上車,其標明是「永久暫停載客」,亦只有4座位,細心觀察,原來這輛「迷你小小巴」是一輛日產私家車,由元朗一家汽車貼模公司一手設計。運輸署指,根據香港法例,任何車輛不得加上公共小巴的標記,以致其看起來與公共小巴非常相似。如車主對車身顏色有更改,亦要向牌照事務處更新記錄,否則一經檢控及定罪,可處罰款$2,000。

該輛成為網民拍攝對象的車輛,外型與綠色小巴相似,驟眼一看,該車同樣有綠色車頭,淡黃色車身,車頂位置印有一行小字,寫上「迷你小小巴四座位」,車身旁邊則印上仿似石油氣小巴的圖樣。雖然車身比正常小巴細少得多,但外貌卻以假亂真。

有市民在街頭發現一輛外貌與綠色小巴相似的私家車。
去年5月,該專頁張貼一帖文以「經典香港專線小巴樣式」作招徠。 (facebook截圖)

專頁以「經典香港專線小巴樣式」作招徠

根據車牌資料顯示,這輛「迷你綠VAN」是一名姓李的男子登記,型號為2008年出廠的日產SUZUKI EVERY VAN 660 AT,座位只有4個,車價約值11.5萬元。

據悉,李在元朗錦田開設一間車貼公司,專為顧客貼上有趣的車身貼紙,並不時在其facebook專頁上更新帖文,可收宣傳作用。去年5月,該專頁張貼一帖文以「經典香港專線小巴樣式」作招徠,當時有網民留言詢問車主是否有向運輸處申請,並質疑車身貼紙模仿公共小巴恐有犯法之嫌,惟專頁負責人並無回應。

香港01記者亦致電其公司了解,但未有人接聽。

上月街頭發現紅色「的土」 運輸署指或違法

其實類似模仿公共車輛外貌的事件並非罕見。香港01記者上月在旺角、大角咀、石硤尾及長沙灣的街頭,亦曾見過一輛紅色「的士」在街頭馳騁,但細看之下,竟發現原來它的車身並非印有一般「的士TAXI」字樣,而是「的土Tic To」,後座玻璃更貼有「本車不提供的士服務」告示。

香港01曾向運輸署查詢有關改動是否違法,當時署方回覆指有關車輛有可能已違反法例,如若收到該車輛的資料,如車牌、發現日期、地點等,本署會向該車輛發出檢驗令。

一輛假「紅的」早前在街頭出沒,引起網民熱議。(資料圖片)

模仿公共車輛或抵觸法例《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

而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53條規定,巴士及的士以外的車輛的標記及塗漆規定,任何汽車不得加上規定公共小巴、私家小巴或的士上須有的標記;或加上某些標記,以致其看起來與公共小巴、私家小巴或的士非常相似。另外,任何汽車亦不得髹上署方指明公共車輛的顏色、顏色組合或配搭;或指明公共車輛的顏色、顏色組合或配搭,或髹上某些油漆以致其看起來與該種顏色、顏色組合或配搭法非常相似。

運輸署:如變更車輛資料需更新

運輸署今次回覆香港01查詢時亦指,為確保車輛登記文件及車輛牌照內載列的資料準確,及根據香港法例,車輛登記文件及車輛牌照內所載列的資料,包括汽缸容量、引擎號碼和車身顏色等,如有變更,登記車主須立即向運輸署提交已填妥的「更改個人資料或車輛資料通知書」,連同有關車輛的登記文件正本及車輛牌照正本,以更新其相關記錄。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