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差餉估值多誤報 業主擁16物業拖數5年欠交百萬

撰文:黃煒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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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發出最新一期審計報告,首章即提到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近年工作,其中審計署發現,差估署在收回申報表、追收欠款、鄉郊物業估價豁免和臨時估價方面不足,當中有差餉估值申報表中的誤報率高達28%,且有欠款人自2007年起拖欠差餉及地租超過5年,差估署仍未能追回欠款,涉及款項達100萬元。審計署建議,差估署可透過加強與屋宇署和地政總署等部門合作,改善現時情況,政府整體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較早前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出逾30萬份申報表,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但審計署發現,有近6萬份申報表未有交回,當中連續3年沒有交表的差餉繳納人,從2011-11年度的約6100人,上升至2015-16年度的近7400人。即使有交回申報表,資料正確無誤的平均比率只有71%,且有業主拒絕披露其分間物業的資料,但差估署因成本效益問題,未有再進行類似行動,令估價出現偏差。

審計署建議差估署可向屋宇署索取資料,進一步估算分間物業租金,提高成本效益,且應密切監察有關情況,並向屢次欠交表格的個案採取行動,包括發勸諭信甚至出檢控。

截至2015年9月底,欠交差餉及地租總額為1.72億元,相當於全年徵收款額的0.5%,而欠繳差餉及地租的年期分析顯示,有5400萬元已拖欠兩年以上。審計署抽查9宗拖欠個案,發現其中一宗個案的自2007年起,拖欠16個物業的差餉及地租。差估署早於2010 年5月發現個案,但超過5年仍未追回款項,直到2015年12月,差估署才把該 16 個物業轉介地政總署跟進,但當時的拖欠款額已增至100萬元。

另外,審計署發現截至2015年9月30日,有 14 宗無主物業個案,拖欠的差餉或地租約130萬元,但有關物業在1997至2010年期間已歸屬政府,當中有10宗個案,差估署花了7.5年或以上才轉介地政總署,以接管欠款公司的物業。

審計署建議,差估署應提醒有關人員相關工作程序,及早把已登記押記令的長期欠款個案轉介地政總署跟進,以便及早採取重收或轉歸行動,並從速採取行動處理無主物業個案。

違規鄉郊物業仍獲豁免

根據現行法例,符合法例的鄉郊物業可獲差餉豁免,但審計署在兩個指定鄉村區發現,有58間村屋樓高4層或5層,其後又在9個指定鄉村區發現,有18間村屋以四層或五層村屋標準,予以評估作徵收地租用途,明顯違反樓高三層的準則,但差估署未有撤銷其獲豁免評估差餉的資格。審計署又發現3宗有關農地違例構築的個案,發現有關建築用作貯存物品,顯示土地用途已經改變,但其中兩宗個案仍獲豁免評估差餉。

審計署建議,差估署可向地政總署索取非法改變農地及相關建築物用途的個案資料,以便及早對不符合豁免差餉資格的個案採取行動,又建議差估署制訂措施,審視指定鄉村區內村屋的地租紀錄,以找出村民或業主是否有不符合豁免資格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