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失人腦】死者病情2小時內突變 院方認無保留血液樣本

撰文:林劍 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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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醫院近日爆出遺失病人遺體腦部事件,一名71歲女病人於2月25日離世後,被發現腦部不翼而飛。事主女兒張女士今日(4月17日)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陪同下,與3名院方代表及1名解剖醫生見面,向院方提出一系列質詢。
院方表示,當時死者在下午3時接受檢查,無發現異常情況,但不知何故下午5時檢查時,卻被發現沒了呼吸及心跳,搶救無效死亡。院方承認,至今仍未能對死因作任何解釋,也無保留死者血液樣本。張女士懷疑,母親的死亡或涉人為疏忽。

涂謹申陪同死者女兒會見院方代表。(資料圖片)

院方:無法舉出死因可能性

家屬與院方會面歷時約一個多小時。院方指出,死者宋婆婆在住院期間大部分身體機能如血壓、脈搏及呼吸等均正常。在2月25日宋婆婆去世當日,醫生巡查過數次,直至下午3時檢查期間,都未發現其身體有異常情況。但至下午5時左右,巡房的醫護人員發現宋婆婆沒有呼吸及心跳,經搶救45分鐘後不治。院方指,至今仍無法解釋其死因,甚至無法舉出其基礎死因的可能性。

張女士質疑,母親一向身體健康,不明白為何在一、兩個小時內身體會急劇出現如此變化,導致死亡,懷疑當中有否出現其他情況,例如涉及人為錯誤或疏忽等。

涂謹申在會上問到,院方有否替遺體進行血液或毒性檢測,以知悉死者有否中毒,或服用過量藥物。不過院方表示沒有,並指除非在進行解剖前有相關懷疑,否則一般都不會保留血液樣本。

北區醫院病人腦部離奇失蹤時序。(香港01製圖)

院方病理及解剖代表溫醫生指出,宋婆婆遺體的解剖報告大致已完成,但因為大腦遺失無法進行進一步解剖,但院長仍會將解剖報告提交死因裁判官。不過在現行法例之下,未得死因裁判官指示,院方不能向包括死者家屬在內的任何人透露解剖情況或結果,不論是否已找到死因。

涂謹申表示,會在院方提交報告後,立即向死因裁判官申請索取解剖報告,審視當中的細節,日後會再次約見院方跟進事件。

醫管局總辦事處已成立專家小組 檢視解剖器官樣本的儲存及保安安排

北區醫院發言人回覆表示,院方今天(17日)安排與病人家屬會面,詳細交代個案進展,而院方將繼續與家屬保持密切溝通,提供一切可行協助,由於事件已交由警方跟進,院方稱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

另外,醫管局總辦事處已成立專家小組檢視解剖器官樣本的儲存及其保安安排,並會就有關殮房遺體器官的保安事宜提出建議。專家小組主席為瑪麗醫院組織及細胞病理部顧問醫生陳雙煒,成員則包括將軍澳醫院病理化驗部部門經理黃永明、新界西醫院聯網總經理(行政事務)陳志強,以及醫管局病人安全及風險管理部高級經理曾巧峰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