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婦認向鄧家彪辦事處縱火 官指曾阻職員離開 判入獄3年

撰文:湯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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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籍婦聲稱當街被陌生男子罵是妓女,一怒下向工聯會區議員鄧家彪於東涌的議員辦事處求助,卻被告知「無能為力」,泰婦一怒下放火燒辦事處及鄰近的社區服務中心放火,她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今(23日)判刑時指,縱火的影響可大可小,被告案發時更曾握緊大門,阻礙職員逃離現場,罔顧他人性命,判她入獄3年。

女被告Wan Sunisa在區域法院承認在鄧家彪議員辦事處縱火。(資料圖片)

被告WAN SUNISA (41歲)、泰國裔女人,她承認於去年10月月2日於東涌逸東邨鄧家彪議員辦事處,及邨內鄰舍輔導會綜合服務中心放火,因而被控兩項罔顧他人的生命安全罪。

不滿職員態度縱火

案情指,被告因不滿職員態度,去年到於鄧家彪的辦事處,及鄰近的社區服務中心,將燃著火的紙張及玻璃樽扔至辦公室的門外,及後又將垃圾和被撕爛貼在外面的海報一同掉進火埋裏。同日,又去到附近有職員在內工作的社區服務中,將燃點著火種的報紙和啤酒罐扔進中心內,並從外握緊大門門近一分鐘。

求情指案發當天喝過酒

辯方求情指,被告生於泰國,早年移居本港並下嫁港人,現育有一名16歲女兒,居於東涌公屋。被告丈夫是保安員,3年前中風後,被告需獨力養家,她在機場任清潔工和餐館廚師,從無怨言,但有酗酒及賭博習慣,但在還押的期間已經戒掉。律師又指,被告沒有精神病,但案發當天喝過酒。

案件編號:DCCC10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