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聯盟:Airbnb等短租平台利港旅遊業 倡設民宿註冊制度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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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近年經常談論共享經濟,有組織認為,共享經濟有助香港旅遊業發展。共享經濟聯盟於今日(5月9日) 發布政策研究白皮書,指出短期民宿平台,如Airbnb等,對香港發展可持續旅遊有不少好處,包括提供更有彈性的旅客住宿住應及人手調動。

共享經濟聯盟發布政策白皮書《如何規管短期民宿市場》﹐探討短期民宿對香港的影響。聯盟指出,共享經濟平台提供新的旅遊模式予旅客,包括交通、住宿、活動安排等方面;同時亦提供更多資訊及服務予旅客。

政策白皮書以各地政府為參考,再加上香港數據勾劃出香港需要正視短期民宿市場的重要。聯盟認為,短期民宿平台對香港發持旅遊有三大好處,包括更靈活運用土地、更有彈性地處理住宿供應和人手調配,而且亦提供更深次的旅遊體驗。

共享經濟聯盟召集人李兆富(黃偉倫攝)

聯盟召集人李兆富表示,隨著旅客旅遊模式改變,更傾向體驗當地人生活,短期民宿服務其實在香港早已出現。他認為,短期民宿可令旅客及房東間的交易更透明,對雙方亦更有保障。

李兆富表示,2006至2016年期間,香港旅客人數上升124%,過夜旅客則升65%,惟酒店及賓館只得42.6%增長。他認為,近年遊客的旅遊習慣有變,部分人希望體驗地道生活文化,並不希望入住酒店,政府應更新法例,以助短期民宿發展。

聯盟建議,政府應推出新的短期民宿發牌制度,並分為與屋主同住,及非同住兩種,後者額外需要一名物業管理人員作監督。另外,兩者都要求管理者事先接受訓練,處理租戶日常需要。至於一些本身不宜出租作商業用途的房屋,如公屋、未補地價的居屋,則不符合牌照資格。

民政總署:經營「旅館」必須領牌

民政事務總署回應指,香港經營旅館受《旅館業條例》規管,目的是確保擬用作旅館的處所,在樓宇和消防安全方面達至法定標準,以保障入住者及公眾的安全。除非有關處所內提供的所有住宿,每次出租期均為連續28天或以上,才可獲得豁免。

發言人指出,《條例》是「科技中立」,沒有規範相關人士以何種方式「顯示」出租處所的資料,因此提供出租住宿地方配對服務的電子平台並非《條例》所規管的對象;然而,透過有關電子平台出租短期住宿地方的處所,若其經營模式符合《條例》對「旅館」的釋義,則必須領取旅館牌照,方可經營。任何處所,包括「民宿」型旅館,只要符合消防及樓宇安全方面的規定,均可申請牌照。

署方表示,經諮詢公眾及持份者後,已完成《條例》的檢討工作,並提出多項建議措施,以優化發牌制度,減低持牌旅館對鄰近居民的滋擾,以及利便打擊無牌旅館的執法行動,將在本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修訂建議。署方稱,有留意到不同司法地區對旅館及「民宿」的規管,如要進一步考慮其他建議,需充分考慮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及實際情況,例如香港有很多居住人口稠密的多層大廈等,務求確保旅館業的規管能切合香港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