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涉姦醉娃案 被告辯稱事主答應上他家 免露骨未講明「做愛」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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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涉嫌強姦醉酒幼稚園女教師案續審,男教師今(11日)出庭自辯。他指當晚首次見事主X,已對她有好感,他有借機攬她的腰,X都沒有抗拒,又指X沒有喝醉,他亦有問X要否上他家以看是否有「下場」,為免太露骨,故未講明「做愛」,但相信事主明白而她亦答應,之後兩人有擁抱濕吻。他坦言當晚只想與X發生一夜情,故醒來發現X不在家亦沒有打算找她。

被告鄧庚濤在高等法院否認一項強姦罪。(資料圖片)

被告鄧庚濤自辯稱,自幼父母已離異,他與妹妹同住,中五畢業於職訓局進修,其後在港修讀海外運動管理學,案發時於教育大學讀教育文憑課程,主修體育及數學科。

指事主並沒有喝醉

被告指,案發當晚與事主X首次會面,他與X當晚長時間坐在一起,他形容當時兩人「坐得好埋,膊頭貼埋」,大部份時間他都將手放在X腰間,但X並沒有表現抗拒,二人又玩猜枚及骰盅等遊戲,X因玩輸而喝了2至3杯啤酒,但非X所指喝掉5至6杯啤酒。被告又指從沒迫X飲酒,X亦沒有喝醉,也沒有醉至站不穩及語無倫次。

問事主上家與否試探「下場」機會

被告坦認當晚已對X有好感,與X玩了約1至2小時後,終開口問X:「返我屋企好唔好。」X當時答應。辯方追問被告為何如此問X,他解釋稱,因為大家玩得興起,又對對方有好感,而他亦感受到X對他有好感,故想:「返屋企睇吓會唔會有下場。」經大狀追問下,被告直言口中的「下場」是指發生性行為。辯方問他「點解唔直接問,返我屋企同我做愛?」被告聞言後笑稱:「唔係唔可以,但唔會講到咁露骨。」而他亦相信X得知他有意與她性交。

性交期間亦有對話

被告指,二人回家後,X挨在被告的膊頭上,二人亦有擁抱及濕吻,互相撫摸下體,繼而入房上床及互脫衣服。被告指X問他有沒有避孕套,他便在房間及大廳找,但並未尋獲,之後兩人繼續濕吻,並開始性交,15至20分鐘後,被告向X表示:「我要射啦。」X便叫他:「唔好射入面。」故被告最終在X上半身射精。

弄髒事主臉有幫忙清潔

當X嘗試用被子抺面,他才知射精到X面上,並用紙巾幫X清潔。被告又指,事後床單並沒有血,醒來雖然發現X走了,但覺得沒有必要聯絡X,因為一心只打算與X一夜情。

被告鄧庚濤,28歲,否認於2014年9月27日,在筲箕灣一單位強姦女事主X。

案件編號:HCCC4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