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食環署骨灰事務處文書主任 涉向下屬索取貸款逾18萬元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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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0日)落案起訴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文書主任,控告他5項罪名,指他於去年2月至5月期間,涉嫌未經許可,分別向3名下屬及1名同事索取及收受貸款,共逾18萬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食環署骨灰事務處1名51歲文書主任涉向下屬貸款逾18萬元,遭廉署起訴5項罪。(資料圖片)

被告許子強(51歲),案發時任職食環署文書主任,並被調派至該署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行政組,現被控5項罪名,包括2項訂明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及3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食環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5名事主職級︰文員、助理文書主任

5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2月28日及3月1日,未經許可下,向其下屬,即一名助理文書主任,分別索取及接受一筆5萬元貸款,即合共10萬元;被告於同年3月8日,向一名隸屬私營骨灰安置所另一辦事處的助理文書主任,索取一筆3萬元貸款。

被告並於3月30日,向另一名任職助理文書主任的下屬,索取及接受一筆2.3萬元貸款;於5月29日,向一名任職文員的下屬索取一筆3萬元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