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運輸署促營辦商勿在荃灣違泊單車 成效存疑

撰文:李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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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在港經營逾一年,違泊問題惹人詬病。運輸署近月制定《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要求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向政府提供全球定位系統(GPS)及營運數據作監察分析等,守則已於今年6月初在大埔試行,聲稱違泊單車數目大減六成,並逐步向各區實施守則。其中,署方求各營辦商回收荃灣市中心內的共享單車,有荃灣區議員批評守則欠制定罰則和監管機制,形同虛設,又質疑守則改善違泊成效與實況不符。

運輸署日前向荃灣區議會介紹《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的落實計劃。署方透露,與4間營辦商合作,於今年6月初在大埔區內推行為期兩個月的先導計劃,潛在單車違泊黑點中停泊的單車已由 6 月初約 120 輛下降至7月底的約 50 輛。

署方又稱,荃灣市中心區域其道路交通情況與九龍市區一致,故署方已按守則要求各營辦商回收荃灣市中心內的無樁式自助租賃單車,並要求各營辦商透過其手機應用程式,向其用戶提示在該區域違例停泊單車可能造成阻塞或危險。惟荃灣區議員陳琬琛向《香港01》稱,不少議員都擔心守則作用有限,「如果那麼多區都阻共享單車駛入,市民駕駛有何意思?營辦商又如何經營?」

資料來源:運輸署
荃灣市中心區域回收共享單車範圍。(荃灣區議會文件)

另陳琬琛稱,就他觀察,大埔違泊仍相當嚴重,「違泊的共享單車隨處可見」,而數字只局限政府統計的黑點,惟違泊單車流動性高,實際違泊情況恐遠超政府統計。他又指,守則並無交代營辦商處理違泊的時限,過去荃灣區違泊問題嚴重,「縱使有人投訴,逾一星期都無人處理」。

荃灣海濱居民促進會上月拍攝到有10多架違泊共享單車。(荃灣海濱居民促進會專頁圖片)

雖然守則要求「雙管監察」,營辦商須設巡查及投訴機制,向政府提供旗下單車的全球定位系統(GPS)數據,以便政府分析共享單車於各區的數目、分佈及使用率等;同時,政府亦會將收集的單車違泊及投訴黑點等,並將其數據化成為地理信息系統(GIS)資料後,發放予各營辦商作參考並回收單車,惟陳琬琛表示,政府從未交代有關數據,質疑實行情況。

陳琬琛續稱,政府一直無交代監管細節,包括政府部門專責人手,亦無設罰則,守則仍傾向依賴營辦商自律,「形同虛設」。他又指出,在本港運作的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營辦商共有 6 間,運輸署至今仍未能跟其中兩間營辦商聯繫,「都無人驚,如何實行?」

陳琬琛認為,長遠應參考新加坡的做法,設立政府通報系統,由市民拍下違泊情況,直接上載負責政府部門,從而要求營辦商在一定時限內處理,否則扣分或罰款。

他強調,街上違泊或損壞的單車可造成嚴重道路危機,亦帶來垃圾問題,認為現時本港單車徑和泊車位未盡完善,政府應汲取過去一年引入共享單車的經驗,為共享單車重新規劃,以及設立監管營運的法規,否則問題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