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底姦劫案】疑犯未審訊已死 涉案證據強 警:案件已完成調查
去年5月發生的九龍灣橋底姦劫案,一名22歲少女途經觀塘道返家時,遭一名男子拉入草叢姦劫,歷時約4小時,警方重案組調查後,迅即於數日後拘捕疑犯林永春,林被捕後否認強姦,指女事主是自願。但他未被正式起訴前,羈留期間就在秀茂坪警署以電腦Lan線自謚亡,變成案中案。死因庭今日(5日)裁定其死於自殺,而其牽涉的姦劫案,警方表示,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已就有關案件「完成調查」。據了解,今日完成死因庭研訊後,警方會將調查結果通知報案人,亦即姦劫案中的受害者。
綜合案發後警方交代的案情及死因庭上的證供,姦劫案發生於2017年5月7日的凌晨,一名22歲少女返家行經觀塘道、近港鐵九龍灣站一條行人天橋時,被一名男賊人搶去手機,少女窮追至港鐵站B出口,被該男子掩口拖入附近圍欄草叢內。
據女事主口供,該男子先後用USB線及尼龍魚絲綁住女事主,指示她坐在拾獲的棉被上,繼而強姦她,該男子期間更使用一個震動裝置觸碰她的下體,過程約3至4小時。該男子禁錮女事主期間強迫「談心」,聲稱想同事主交朋友,離開前用水清洗她的身體圖消滅罪證,並索取電話號碼,稱稍後會致電她。最終女事主的手機、兩張銀行卡連同密碼都被奪去。至凌晨約5時,女事主掙脫捆綁後,即日報警。
追蹤線索︰提款記錄
5月8日早上,重案組探員到案發現場調查後,警方追緝一名涉案男子,身高約1.67米、中等身材、蓄黑色短髮,案發時穿深色上衣及深色褲,戴黑色框眼鏡。5月9日,疑犯用女事主提款卡,在藍田匯景花園提款,遭櫃員機「食卡」,警方接獲銀行通知指失竊卡曾被使用,於是根據銀行記錄,以及商場閉路電視片段,鎖定疑犯身分,包括翻查在案發當日(7日)的閉路電視,疑犯下午曾嘗試使用事主的銀行卡,在藍田商場一間金舖購買金鏈,其容貌被清楚拍下。情報科當晚便鎖定疑犯身份。
押返寓所蒐證 化驗結果脗合
重案組便於5月10日清晨時分,在秀茂坪拘捕一名48歲疑犯,並曾押返到秀茂坪秀緻樓寓所蒐證。警方到其住所搜查發現一支震動棒、魚絲、波鞋及符合事主所描述的衣物等,並將案發現場檢獲的魚絲、木板上的鞋印及由事主提供的內衣物等,全部送往化驗。警方套取了被捕疑犯的DNA。
於5月11日早上,疑犯未被正式落案起訴,惟已於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內,被發現吊頸自殺,藍色「LAN線」纏在頸上及倉的鐵閘,雙腳離地約2呎,上身赤裸、面向倉外走廊,最後送院搶救不治。
案件主管︰針對死者證據十分強
死因庭於上月底開始就上述案件疑犯林永春的自殺事件展開研訊。證人之一為姦劫案的案件主管黎偉俊作供指出,林被捕後否認強姦,指女事主是自願,惟針對死者的證據十分強,原本打算拘押48小時後落案起訴。黎偉俊指,據化驗結果,女事主的衣物及胸圍上都有林的DNA、精液及口水;而在林家中搜獲的震動棒上有死者和事主的DNA,警方檢走林的衣物中,亦驗出含有女事主裙子的纖維。
負責姦劫案檢驗工作的政府化驗所化驗師譚卓寧作供提到,死者家中其中一隻鞋的鞋底圖案,脗合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鞋印,並在其家中搜出捆綁受害人的同款透明尼龍魚絲。
警方回覆查詢表示,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已就有關案件完成調查。據了解,警方會於今日完成死因庭研訊後,將調查結果通知報案人,惟由於唯一疑犯已死,即無法針對該案展開檢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