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批民政處規管界外殯葬欠積極 個案拖逾6年無執法變相縱容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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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完成一項關於民政事務總署及地政總署對「認可殯葬區」外非法殯葬(「界外殯葬」)規管問題的主動調查。公署發現,當局就「界外殯葬」規管有三大不足,包括仍未全面訂立有效措施確保下葬位置正確無誤;跟進「界外殯葬」的個案欠積極,有違規個案拖足逾6年仍未有部門採取執管行動;以及容許涉事者繼續違規而無須付出任何代價。公署建議部門研究對違規者訂立懲罰措施。

劉燕卿宣布,申訴專員公署已完成一項關於界外殯葬的主動調查。(資料圖片 / 鍾偉德攝)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今次是自2015年後,第二次主動調查「認可殯葬區」的管理問題,集中檢視民政總署及地政總署規管「界外殯葬」方面的不足。調查發現,當局並無有效措施確保原居民下葬先人的位置位於「認可殯葬區」內,由於大部分「認可殯葬區」都沒有界線標示,當局又沒有派員每次先實地視察申請下葬位置才批准,以致不時有「界外殯葬」的事件發生。

公署公布4宗個案,全部原居民均以破壞風水為由,不願意在短期內遷墳至「認可殯葬區」內,有墓地更遠離認可區域300米以上範圍外。其中有個案事發逾6年仍未有採取執管行動,民政處僅發警告信勸諭,被公署狠批部門跟進欠積極。

另一個案是民政處於2016年初收到非法殯葬舉報,署方證實墓地位於「認可殯葬區」外20米。雖然民政處數度向「許可證」持證人表示,若其不遷墳,有關部門便會執法,但當食環署要求民政處先確認該墓屬非法殯葬,但民政處表示正對該案進行覆檢,以致食環署至今未能張貼告示開展執法行動。

公署批民政處遇到阻力便不會堅持執管

公署表示,個案反映民政處在跟進時每當遇到阻力,及考慮到遷墳有違「入土為安」的傳統觀念,都不會堅持執管,只重複發勸諭,變相容許違規者長期佔用政府土地,部門亦沒有要求有關人士付出任何代價,以致「許可證」對違規者來說是形同虛設。公署解釋,「許可證」列明只容許持證人把先人葬於「認可殯葬區內」,而非在任何一幅政府土地

公署促當局懲罰違規者

公署認為,調查揭露了當局就「界外殯葬」規管有三大不足,包括仍未全面訂立有效措施確保下葬位置正確無誤;跟進「界外殯葬」的個案有欠積極;以及容許涉事者繼續違規而無須付出任何代價。公署表示,當局應制訂方案,懲罰違規者,以免令公眾覺得某些「界外殯葬」的違規者,可獲得當局優待,無須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付出代價。

為了解決問題,公署又建議,民政總署及地政總署須訂定具體措施,確保村民在下葬先人前,知悉「認可殯葬區」的範圍,並且派員與「殯葬許可證」持證人事先實地視察,確認下葬位置;並同時研究訂下措施,令非法佔用政府土地者付出代價。

民政總署回覆公署表示,該署會考慮對「界外殯葬」違規者施加罰則的建議。地政總署則回應,認為應圍封有關政府土地,以避免土地進一步被佔用及使用。不過,公署對地政總署的反建議不敢苟同,因也不排除被指妨礙傳統風俗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