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廢料】環保署回應報道發稿 美環團BAN創辦人斥無知

撰文:楊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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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與美國環保組織Basel Action Network(BAN)早前合作,跨國追蹤電子垃圾全球流竄。調查將200個追蹤器附於美國有毒廢棄電子產品,發現66件離境,其中多達51件入境香港,反映廢棄電子垃圾非法湧港情況令人震驚,BAN更形容香港已淪為全球電子垃圾崗。
調查報道出街後,環境保護署當晚即發稿回應,指署方十分關注事件,已聯絡BAN,要求對方提供其掌握的資料協助調查,並促請BAN同步將相關資料提供予美國的執法部門,以加強從源頭堵截有害廢物出口。但BAN創辦人兼董事Jim Puckett則指環保署執法不力,促全面關閉垃圾崗。

《香港01》調查發現,香港不少回收場接收外國電子廢料。(資料圖片)
BAN執行董事Jim Puckett。(資料圖片)

BAN創辦人兼董事Jim Puckett今發新聞稿,批評環保署誤以為部分新界拆解場不會釋放有毒物質,無知得危險。環保署發言人上周五(17日)表示,根據香港《廢物處置條例》管制條文,處理電子廢物方面,如涉及機器破碎分類、化學處理等回收工序,會釋出當中的有害物質污染環境,因此亦須要受到《廢物處置條例》的規管。報道中提及在回收場用人手分拆零部件及電路板,只涉及簡單分拆塑膠、金屬和電路板等,並不會釋出有害物質污染環境,故此不會抵觸法例。

此外,Jim Puckett亦指環保署未按巴塞爾公約的有毒廢料定義,規管大部分電路版及設有電路版的電子產品。他更抨擊環保署打擊有毒廢料貿易不力。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打印機外,LCD顯示屏及舊式CRT顯示屏均屬受管制的化學廢物,其進出口受嚴格規管,需要申請許可證才能入境。然而過去5年,環保署一張許可證也沒有批出。

環保署早前回覆《香港01》查詢,稱十分關注電子廢物回收場所引起的環境問題。署方指今年5月亦曾有聯合執法行動,巡查北區和元朗的露天廢物回收場。對於《香港01》舉報的拆解地點,他們曾於今年4月巡查其中一個回收場,但並沒有發現任何電子廢物或拆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