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時昌迷你倉奪命火你需要知道的8件事

撰文:曾向銓 余睿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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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昌迷你倉四級火警造成一名高級消防隊長殉職。(黃永俊攝)

位於九龍灣淘大工業村的時昌迷你倉昨日起火,是近年罕見導致消防員殉職的四級火,市民無不議論紛紛,對火警為何長時間仍未撲滅,以及為何要冒險進入火場等抱有疑問,《香港01》整理了8條問答,方便讀者了解這場無情火。

陳焯煇攝

(1)為何明知迷你倉內沒有人仍要冒險入內搜救?

消防員職工總會會長聶元風指,難以確保倉內是否百分百沒有人,火場搜救是煙帽隊工作之一,若不入內搜救,或會令傷亡數字上升。事實上,煙帽隊主要職責是入火場進行滅火及搜救工作,視乎環境需要,多以兩人一隊互相照應。【救火圖輯:所有人都拚命逃出來 他們卻奮不顧身闖進去】

時昌迷你倉租用淘大工業村,圖為1樓迷你倉的平面圖。

(2)為何火勢會持續長時間?

迷你倉由昨早(21日)約11時起火,火勢燃燒逾30小時仍未救熄,消防處助理處長李亮明解釋,火場面積達40乘60平方米,現場分間成200個迷你倉,部分迷你倉更是上鎖。消防主任協會主席楊儉生則估計,迷你倉可能擺放不少可燃物品,令火場持續高溫,火勢一直未止。

消防使用的鼓風機。

(3)鼓風機加劇火勢?

有指消防當時錯用鼓風機,引致火勢惡化,間接造成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殉職。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解釋,鼓風機作用為抽走火場內濃煙,方便煙帽隊救援,他認為其風力不足以擴散至整個貨倉、刺激火勢。曾任消防員的消防顧問梁錦得就指,若錯誤評估現場形勢,導致錯用鼓風機,將猶如「向火爐下面撥火」,令火勢愈燒愈大,但他強調現時難以斷言是否有人錯估形勢。

陳焯煇攝

(4)如消防員認為上級指令構成生命危險,可否拒絕遵從?

聶元風相信沒有長官希望令前線同事構成生命危險,一般而言,紀律部隊需服從上級命令,但如同事認為指令有構成危險,可向上級反映,再由上級重新審視,作出適當安排。

現時的消防裝備是屬高規格的防護。(陳惠嫻攝)

(5) 消防裝備是否落後陳舊?

聶元風指在火場內突然遇上閃燃情況,現時消防員的頭盔及俗稱「黃金戰衣」的PBI消防衣,最高可抵受約1000度高溫,時限8秒。他指世上沒有裝備可確保消防員零受傷,現時裝備已屬高規格的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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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昌迷你倉創辦人時景恆(中)。(陳永武攝)

(6)為何迷你倉租戶不獲保險賠償?

時昌迷你倉創辦人時景恆表示,租約列明不包括水火保險,但就會考慮賠償予租戶。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若火災涉及人為疏忽,事件中受損失的人士都可以向對方索償。他續指,租用迷你倉情況與租用銀行保險箱類同,用家的財物損失風險自負,建議租戶自行購買保險。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將率代表團到深圳。(資料圖片)

(7)為何容許迷你倉沒有灑水系統?

今次發生四級火的淘大工業村有66年樓齡,根據2007年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政府強制1987年3月或之前的綜合或住宅建築提升其消防裝置,但當中就不包括舊式工廈。2010年時,有立法會議員質詢保安局,會否有新措施加強舊式工廈的消防安全,時任局李少光僅指,消防處會巡查全港工業樓宇,若發現有違規事項會採取適當行動。

陸偉雄建議迷你倉營運者應拒絕客人放置易燃物。(黃偉民攝)

(8)迷你倉是否沒有監管?

大律師陸偉雄指,現時部份工廈的大廈公契列明不能作倉庫用途,如業主仍租予客戶做迷你倉,屋宇署有權沒收個別單位。陸偉雄表示,不鼓勵迷你倉營運者租用這些工廈,因為如遇上意外,保險公司有權不作賠償。陸偉雄建議迷你倉營運者要設立申報機制,如客人欲擺放易燃品,應不予客人租用。因此今次火警,保安局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聯絡業界商討長遠是否要修例加強監管。

直接把捐款存入張耀升遺孀的個人戶口Chan Mei Wa Lydia,匯豐銀行168-7677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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