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庭上擲幣案 被告稱不滿裁決求關注 自辯終可上庭吐不快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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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賴容涉嫌在法庭向法官方向擲幣案,賴被裁定表證成立後,今午(16日)出庭自辯,並稱因早前涉的民事案件,直言不滿法院裁決,自覺投訴無門,為想引起他人注意,故在庭內擲銀,她強調無意傷人,故特選用「毫子」而非「大餅」,並向庭內無人位置擲出,她又指該聆案官的裁決令她心情低落,甚至想過自殺,現在至少可以在庭上提及她的不滿。

被告賴容(前)並無律師代表,盤問證人時頭頭是道。(李慧娜攝)

被告賴容,50歲,否認於去年6月20日在高等法院第四法庭,投擲硬幣襲擊女保安朱肖雲。

不滿聆案官要索閱精神報告

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下午出庭自辯。被告指她曾任廣華醫院病人助理,但自2009年因工受傷後,便沒有工作。她指林美施聆案官在處理其民事索償案時,要求她索取一份精神科報告,被告認為沒有必要,故對林官的決定感到憤怒,她便去信3位「首席法官」投訴,包括:潘兆童法官、張舉能法官及馬道立法官,惟沒得到正面回應。

被保安跟蹤感煩擾下擲幣

去年6月20日,被告打算到高等法院潘兆童法官的庭內表達訴求,她走到潘官的庭內,並站在潘官面前欲開始說話,潘官卻立即休庭,被告及後遭書記趕離庭。

被告稱,此時保安員開始尾隨著她,她感到十分煩擾,胡亂走到其他法庭內坐下。發現女保安朱肖雲在庭內監察她,她雖然感到生氣,但同時不想傷到人,故沒有用「大餅」,面是拿出了毫子向無人的位置擲去。

終可在庭上訴說對裁決的不滿

被告又稱她因林官的決定及投訴無門而感到情緒低落,一度想過跳樓。

主控官盤問時,被告澄清她當天非一開始便有計劃地到涉案法庭擲硬幣,只是因為後來被保安煩擾,走到涉案法庭後才有這念頭,她解釋擲硬幣是想引起他人注意她,因為她已無其他投訴的渠道,現在至少可在法庭內講述一下有關不滿林官決定一事。

直言無律師代表困難重重

被告在結案陳辭時直言,一直以來都投訴無門,向法庭要求索取聆訊謄本時,亦非首次申請便獲批,她稱有很多沒有律師代表的訴訟人也在訴訟上面對種種狀況。案件將押後至本月23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15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