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回收】承辦商碧瑤走數 一年僅交一個月承諾量 環保署追數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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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港每日有220噸玻璃樽被棄置,即每年有超過8萬噸的玻璃樽「葬身」堆填區。為了讓玻璃樽重生,政府委聘承辦商回收,期望將每年廢玻璃容器回收量提升至5萬噸。
承辦商之一的碧瑤廢物處理及回收有限公司,去年1月起開始回收港島(包括離島)及新界區玻璃樽,按合約要求應每月提交不少於500噸玻璃砂予政府,惟一年後,始提交了約一個月的份量。公司解釋需時調整破碎機及分揀工序,又歸咎於市民未做到乾淨回收,及不當使用回收桶。
有環團批評,承辦商投標時應知悉政府對玻璃砂要求,以及衡量公司處理能力,若遲遲仍未能達標,政府絕不能對敷衍工作的承辦商視而不見,必要時應終止合約。

玻璃管理承辦商要按合約規定,將收集到的玻璃容器處理成符合技術規格的回收玻璃物料,並送交政府的中央儲存設施,或安排其他妥善的回收出路。(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環保署在2017年11月及2018年4月分別批出三份五年期的玻璃管理合約予兩家承辦商。合約規定承辦商須將符合合約要求的回收玻璃砂送交政府指定貯存設施,有關要求包括回收玻璃物料的大小、有機物質含量、非玻璃物料含量及含水量等。數量方面,送交政府指定貯存設施的回收玻璃物料每月須不少於250噸,或承辦商於該月所收集到的玻璃容器總量,以較低者為準,政府會根據玻璃物料重量向承辦商繳付服務費用。

由於政府擬將生產者責任計劃擴至飲品玻璃樽,環保署希望首年可回收1.5萬噸玻璃,三年內達到每年回收5萬噸目標。為確保回收量達標,承辦商須達致每年目標回收量的六成或以上;如未能達標,環保署可按相關的合約條款扣減服務費。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早前表示,如果個別承辦商在某方面不達標,會有罰則和警告信。(資料圖片)

合約批出超過一年 碧瑤僅交500噸玻璃砂

碧瑤的玻璃樽回收工作去年初率先展開,至今已回收超過9,500噸的玻璃樽,但碧瑤至今年1月才正式向政府送交510噸玻璃砂。

碧瑤發言人解釋,由於回收的玻璃樽有用剩的醬料、飲料、香水;有市民將非玻璃物品(如廚餘、動物糞便、舊衣/鞋、玩具等)放入玻璃樽回收桶,污染可回收玻璃樽及佔用回收桶空間,也有市民投入不可回收的玻璃物品,例如瓷器、燈膽、鏡、強化玻璃等,以致玻璃樽乾淨回收效果未如理想。發言人又指,去年首6個月玻璃樽回收廠處於興建及安裝設備的階段,又用了約3個月時間進行玻璃樽破碎機及分揀工序的調整,調整期內產生的玻璃砂已交給環保署認可的循環再造商製作本地環保建材,例如英泥及地磚,環保署會按玻璃砂送交量繳付服務費。

發言人說,今年1月正式提交通過測試(包括玻璃砂大小、化學成份、雜質含量及濕度)的玻璃砂,又預計有1,200 至1,300 噸的玻璃砂將於3月內進行化驗,通過檢驗後會於一個月內送交政府。

馮華洪認為,碧瑤至今只提交500公噸玻璃砂,情況不理想。(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另一承辦商已交逾2000噸玻璃砂

負責九龍區的承辦商香港玻璃再生有限公司,在去年5月開始回收玻璃樽,先後兩次向環保署提交通過檢驗的玻璃砂,合共2,200噸。總經理馮華洪表示,回收的玻璃樽超過70%來自酒吧及食肆,透過人手初步挑出大件及不合規格的回收物,再用機器去除雜質,直言首年向政府提交3,000噸玻璃砂並不困難。他認為,若碧瑤至今只提交500噸玻璃砂,情況不理想,又質疑碧瑤為何在傳媒踢爆後,突然又有合規格的玻璃砂提交?

環保團體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認為,政府監察力度不足,難推動承辦商自覺地按合約要求交玻璃砂。他批評,承辦商投標時理應知悉政府對玻璃砂要求,以及衡量公司人力、技術、機器等,達至「一開波就滿足合約要求」,但在合約批出後仍花長時間調整玻璃砂的大小、雜質含量等,直言該藉口「講唔通」,自以為「過咗海就係神仙」,違反合約精神。他認為,政府不能對「hea做」(敷衍)承辦商視而不見,否則只會白白浪費納稅人的金錢,若屢勸不改應立即終止合約。

黎梅貞批評,碧瑤在鼓勵商戶分類回收的力度不足。(資料圖片 / 林若勤攝)

民間團體批評承辦商用錢買樽增回收量

有多年回收玻璃經驗的「玻璃再生璀璨」項目統籌黎梅貞認為,回收玻璃樽及破碎不涉及高超技術,但碧瑤在鼓勵商戶分類回收的力度不足,反而找「收買佬」及回收舖成為地區駁腳增加回收量,令環保工作商業化,「打動唔到(商戶),就用錢買,再向政府收服務費,變相係用納稅人嘅錢買樽」。據她了解,一桶(約400個)玻璃樽回收價約100元,質疑既然回收有錢賺,政府為何只讓承辦商獲利,何不如膠樽回收般直接向市民提供金錢回贈,鼓勵回收。

環保署要求碧瑤7月前補交玻璃砂

環保署回覆指,合約沒有規定承辦商必須先將回收玻璃物料送交政府指定貯存設施,如承辦商在某月份未能把指定數量的玻璃物料送交指定貯存設施,可在下一個月或政府同意的時間內補回有關數量。

發言人表示,碧瑤應於合約的第一年將合共不少於4,220噸合規格回收玻璃物料送交政府指定貯存設施,在去年11月底已完成處理系統的調校工作,署方亦已向碧瑤發出書面通知書,要求承辦商在今年7月或以前逐步補回所需提交的回收玻璃物料數量;如碧瑤未能在指定限期內補交有關的回收玻璃物料,政府會考慮按實際情況停止發放服務費。截至今年1月,碧瑤將約4,910噸經處理的回收玻璃物料直接運送到本地的環保水泥和環保地磚製造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