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偷步買樓】趕搭七成按揭尾班車 劉怡翔必須交代的4大疑團

撰文:陳凱敏 馮普賢
出版:更新:

現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6年前任職按揭證券公司總裁時,在金管局宣布收緊按揭成數前夕,偷步購入兩個住宅單位投資,少付近162萬元首期,事後更瞞報按揭。
事件揭發後,劉怡翔多次辯稱,2010年7月29日始知「新九招」將推出,按揭保險計劃將有改變,但他並不知道收緊樓按詳情,更指此前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樓,自己「根本無嫌可避」。不過,事件中仍然疑點重重,有待劉怡翔及當局向公眾交代:

事件揭發後,劉怡翔多次辯稱自己不涉利益衝突,又指沒申報按揭只是疏忽,卻仍有多個疑問未向公眾交代。(李澤彤攝)

疑點一:慳162萬首期不算利益?

劉怡翔趕上尾班車,在大圍超低息環境下,以七成按揭購入物業,節省了的162萬元首期仍為樓價的一部分,最終仍要繳付。不過中大商學院助理院長李兆波認為,若劉怡翔當日未有足夠現金作首期,根本不可能於短時間內購入兩個物業,加上目前兩項投資帳面價大幅升值一半,雙雙晉身千萬豪宅之列,劉怡翔明顯於事件中得益。

疑點二:錯過兩個回頭機會?

即使如劉怡翔所言,他在7月29日始首次獲告知政府將收緊按揭成數,他仍有兩次機會避過利益衝突。

第一次機會是當得悉收緊按揭成數後,他仍有6日時間改變主意,不過他仍在同年8月4日,繼續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未有申報或停止交易。

即使劉怡翔不想放棄投資機會,他仍可選擇按規矩降低按揭成數至六成,而非「借到盡」。兩項物業分別於2010年8月31日及10月29日收樓,同日簽署按揭文件,當時收緊樓按措施已公諸於世,交易完成與措施公布日足足相隔半個月及兩個半月,惟劉怡翔仍選擇追溯至措施生效前的臨約簽訂日期,「賺盡」申請七成按揭並獲批,事後更沒有向金管局申報。

文件顯示兩項物業分別於8月31日及10月29日承造按揭,當時收緊樓按措施早已公諸於世。

疑點三:按揭保險與收緊按揭措施掛鈎

按揭證券公司由2009年至2015年間,曾7次收緊按揭保險計劃,每次金管局均在同日公布推出辣招,收緊物業按揭貸款成數,可見兩者必定互相配合。第一輪辣招於2009年10月推行,較劉怡翔購入相關單位早9個月,換言之他早已知悉兩者有必然關係。

中大商學院助理院長李兆波指,按揭保險某程度上與按揭成數掛鈎,而金管局與按揭證券公司為關連機構,所以措施有合作形式並不出奇,所以個人並不相信劉怡翔對措施完全不知情。他認為劉怡翔作為按揭證券公司總裁,屬金管局高層之一,即使不知措施詳細內容,亦會知悉措施大概方向。

土地監察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即使劉怡翔沒有直接參與討論政策制訂,但平日與財金系官員一同工作,言談間亦必然會聽到風聲,加上當局在制訂樓按措施之前,一般都有長達2至3個月的蘊釀期,例如金管局會提早放風向銀行「摸底」,有關官員亦會多番討論具體執行細節。

疑點四:突於短期內連掃兩單位?

一直不算熱衷物業投資的劉怡翔,於2010年7月底,不尋常地在4日內以1600萬元連環購入兩個投資物業,當時正值樓價飇升,金管局更接連於此後3個月內,把投資物業的按揭上限由七成逐步降至五成,過程中亦不斷放風「試水溫」,職級如同金管局總裁陳德霖的副手、身為如此高階的財金官員,劉怡翔作出投資決定時對收緊樓按的消息會否全不知情?

報料請致電或WhatsApp 「01線報」:6511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