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私樓簷篷現破損 驗樓人員涉未有妥善監督維修罰3000元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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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於2017年12月接獲舉報,指九龍白加士街的一幢私人樓宇有招牌倒塌。署方派員到場視察發現,該樓宇的1樓的簷篷底有破損。經調查後發現註冊檢驗人員於進行強制驗樓時,未有根據《建築物條例》妥善監督維修。
該名註冊檢驗人員於本月1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3000元。

有驗樓人員因未有妥善監督維修而被定罪。圖中並非涉事樓宇。(資料圖片)

被檢控的註冊檢驗人員,於2015年獲委任為九龍白加士街一幢私人樓宇的公用部分進行檢驗及監督修葺。他於2017年1月向屋宇署呈交涉及該樓宇檢驗的證明書,確認該樓宇已變得危險,或可能變得危險,存有修葺的需要。根據署方記錄,分別於2017年4月及10月收到小型工程展開通知書及完工證明書。

政府2012年年中全面實施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資料圖片)

屋宇署於2017年12月收到有關該樓宇有招牌倒塌的舉報,而派員到場視察時,發現該樓宇1樓的簷篷底有破損。經調查後發現註冊檢驗人員未有根據《建築物條例》妥善監督修葺工程。署方向該名人員提出檢控,他於3月1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處罰款3000元。

屋宇署發言人重申,任何人違反有關強制驗樓計劃的規例屬嚴重罪行。在接獲舉報或在抽樣審查中發現有關違規行為後,屋宇署會對有關人士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提出檢控及/或展開紀律行動。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2AE)條的規定,任何註冊檢驗人員沒有對訂明修葺提供妥善監督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廿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