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香樓後人涉非禮案 官指劍道女學員送酒非傳愛意 裁罪成勢判監

撰文:馮家淇
出版:更新:

老牌茶樓蓮香樓後人兼劍道教練顏尊理,涉嫌為一名22歲女劍道學員按摩時非禮,顏否認指控,裁判官今(18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並認為顏與女學員關係普通,即使事主曾送酒致謝亦非表達愛意,反而被告辯稱是向女事主追討她欠交兩年的會費,又指事主要求為他工作及要求提供睡覺地方,認為顏的證供牽強,裁定他非禮罪成,又強調必須監禁,把案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顏尊理(藍褲)在九龍城法院面對一項非禮罪。(馮家淇攝)

被告顏尊理,67歲,報稱劍道教練,被控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9月21日,在黃大仙一個工業大廈單位內非禮X小姐。

隔內褲打圈碰臀部

案情指,被告與X為教練及學員關係,被告為答謝X在劍道比賽擔任義工約她吃飯,期間X送了一枝櫻花酒給被告。兩人飯後到被告的辦公室,被告聲稱為X按摩時伸手進她的裙內,並隔著內褲以打圈方式觸碰她的臀部,又以手指輕掃她的陰部4至5下。X暗地whatsapp師兄求助,又多番要求離開,被告終送她到港鐵站。X與師兄會面後決定報警。

官指事主送酒非傳達愛意

裁判官黃國輝判決時指,被告與X在活動中剛巧碰見才約吃飯,關係普通,事主吃飯時送的櫻花酒為裝飾酒,只是普通手信,相信她沒有特別意思。而印有「Gift For You With My Heart」的包裝袋只是普通袋,非事主在卡上手寫,亦無傳達愛意之意。

官不信X要求工作及睡覺地方

至於被告辯稱當天想向X追討會費,X表示無錢,希望替被告工作,及要求被告提供睡覺地方。黃官指X為大學生,又有兼職,加上是學會拖欠會費,X只是秘書,不相信她會作出上述要求。

黃官續指,被告有與其他大學合作,而X的大學只有四位學員參加劍道,X更是甚少出席,對會費不構成影響。她欠會費兩年,被告一直未有追討,可見該筆錢不重要。

讓被告按摩出於信任

黃官指X在辯方盤問下,證供未有動搖,能詳細說出當時情況,必定是親歷其境。X與被告為一般師徒關係,沒有私下聯絡,讓被告按摩是因為信任被告,認為X不會誣告被告。

官稱被告證供牽強

被告稱吃飯時拒絕喝酒,X上到辦公室主動開酒及拿酒杯,及提出為被告按摩8至10分鐘。黃官稱X無可能作主動,被告過往雖紀錄良好,但黃官稱其證供牽強,令人難以置信。

學生求情稱被告大力推廣劍道

辯方求情指,被告經歷兩段婚姻,共育三名子女,而且聽力差,並遞上由現任太太、姐姐及學生的求情信。被告太太在求情信指被告是好父親及好丈夫,學生亦讚揚被告在推廣劍道不遺餘力。

官稱必須監禁

辯方想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遭黃官拒絕,指案情嚴重,被告必須監禁。案件押至下月8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被告期間還押。

案件編號:KCCC365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