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全裸下被迫簽約 VS Beauty涉不良銷售手法

撰文:鄧芯怡 實習記者 謝德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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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集團 VS Beauty 被指涉嫌以不良銷售手法,威逼顧客購買美容療程及參加內部比賽,涉及金額近50萬元。有顧客在全裸下被迫簽合約,亦有個案懷疑在沒有註冊醫生在場下接受水光槍療程。
民主黨今年5月起設立「美容苦主投訴熱線」,收到5宗關於VS Beauty銷售手法的投訴。有女事主被遊說購買療程時,竟遭大力擠壓胸部及乳頭;也有人被拉下內褲查看。
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批評該公司可能違反多項商品說明條例,促請海關調查。《香港01》已向海關及有關美容公司查詢,暫未獲回覆。

民主黨設立的「美容苦主投訴熱線」,短短2個多月收到5宗關於VS Beauty的投訴。(謝德熹攝)

苦主A小姐表示,VS Beauty觀塘分店職員於今年4月,遊說她參加內部比賽,稱之前某些參加者因工作關係或移民等原因退出比賽,但他們已經支付了大部份款項,因此可暗地將前參賽者已付餘額轉贈事主名下。因此她參加比賽只需要「幾百蚊,兩年」,但最後發覺相關費用需要7萬多元,並分期36個月付款。事主其後發覺銀行未能進行分期付款,通知分店職員後,銀行戶口最後仍然被過數15000元。「我當時有質疑職員,問為何不是幾百元一年,職員就說現在除返開一個月1000多元,數額不是太多,又指過咗數不能退款。」

D小姐(左)被不斷推銷下購買了達24萬元的療程,C小姐(右)更於全裸下被強迫購買8萬元療程。(謝德熹攝)

水光槍療程疑非註冊醫生負責

另一投訴人C小姐透露,今年6月於觀塘分店完成療程後,在全裸的情況下被4個職員「圍住」,強迫她購買8萬元的療程。「原本只有一個職員做療程,但之後有4個職員圍住我,指着張單要我簽,簽了才走得,爭持了45分鐘。而我當時又沒穿衣服,覺得好尷尬,於是便簽了」。

D小姐的投訴則涉及尖沙咀山林道分店。她表示自2014年10月開始的半年間,被職員十多次遊說在舊計劃的基礎上簽新單。「職員會同我扮friend,叫我在舊單上加錢升級療程,指療程當作送給我。簽下一張又一張,當時不知累計簽了多少,結果半年簽左24萬元,發現個刻覺得癡線!」D小姐現時要借錢償還,她亦質疑該分店的水光槍療程並非由註冊醫生負責:「職員打得好求其,有一次未塗上麻醉劑就幫我打。打完後皮膚好痛。」

翻查VS Beauty網頁推介水光美容服務療程,未見有說明是否由註冊醫生負責療程,亦沒有提醒顧客,療程可導致敏感、感染和留疤痕等風險。(VS Beauty網頁)

促海關、衞生署加強「放蛇」

接獲投訴的民主黨經濟及消費者權益政策小組召集人,兼深水埗區議員袁海文透露,曾有一名女事主於拒絕購買療程時,被美容師突然掀開毛巾及拉下事主內褲查看。另有女事主遭大力擠壓胸部及乳頭,即使事主感到痛苦叫停亦不理會,最終就範簽帳。

袁海文批評,有關美容公司的銷售手法,涉違反多項商品說明條例,包括「不當地接受付款」、「誤導性遺漏」及「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此外,有個案懷疑並非由註冊醫生打水光槍,或觸犯《醫生註冊條例》。非法行醫屬刑事罪行,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民主黨亦要求海關立即調查有關個案,若有足夠證據,應提出檢控,以保障市民權益。

另外,袁海文要求相關執法部門如海關、衛生署及警方應加強資源「放蛇」,以增加檢控成功機率,並希望消委會能盡快完成有關銷售過程提供冷靜期的政策研究,並立法以保障消費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上述個案有不少「奇怪位」,例如事主需要繳付的金額不斷變動,當中涉及什麼原因,需詳細調查。至於有市民在全裸下被迫簽單,陸偉雄認為若事主不願意,就不應該購買任何療程。至於事主指簽單過程「被困」,被要求簽單後才可離去,他認為需要再了解,包括事主有否嘗試報警不果等,相信有待調查才能確定相關人士有否違法。他建議事主應尋求海關或律師協助,搜集足夠證據才可對涉事美容院提出檢控。他又認為,政府有需要監管美容業的營商手法,而醫學美容的定義現階段並不清楚,消費者進行療程前,應先了解風險。

香港海關回覆稱,會對接獲的個案作出了解及適當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