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案】張指證監會未披露部份文件內容 法庭10月聆訊處理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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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會成員兼商交所前主席張震遠,因涉嫌串謀訛騙證監會的案件,將於明年1月7日開審,案件今(5日)在區域法院提訊,代表張的律師指,警方調查時從證監會所取得的內部電郵,有資料被掩蓋,雙方律師今就該些資料是否需披露要求法庭指示,法官定於今年10月24日就這申請作非公開及部份公開聆訊,以讓證監會解釋為何不公開有關資料,料該聆訊將需時3天。

代表張震遠的律師稱,警方在調查張案期間,曾向證監會索取一些內部電郵,惟些文件內容有部分被遮蓋,證監會回應稱,基於公眾利益豁免權,及法律專業特權,及不披露與案無關的第三方,故未有向控辯雙方披露相關資料。惟辯方認為有關資料與案有關,因而向法庭作出申請。

張震遠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詐騙罪,指他於2012至2013年間,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未有如實向證監會披露商交所的財務狀況;另張亦被指在2013年4月,誘騙使佳富達財務交出3千萬元款項,令該公司或可能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DCCC 71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