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方仲賢稱解釋獲准保管失物仍被捕 斥警「濫捕」荒謬

撰文:胡家欣 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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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警方近日在警民衝突中連環拘捕示威者及在場人士,其中浸會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科技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吳一鳴及教育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會長梁耀霆,分別於8月31日及9月2日被捕。其中方仲賢因拾獲同校同學的財物,被警方指涉盜竊被捕,最終無條件獲釋。
三人今日(4日)見記者,講述被捕經過。方仲賢表示,當日與友人結伴打算食宵夜,沿旺角彌敦道行走時,突然有警方「速龍小隊」一擁而上,當時曾主動向警員展示失物銀物,並解釋獲授權保管,惟最終被拘捕。他批評警方的拘捕荒謬,又指早前涉及觀星筆事件,非常懷疑事件涉及私怨,他會向警方作出民事索償。

方仲賢(圖中白衣者)一個月內遭兩度拘捕。(資料圖片)

8.31太子站車廂發生嚴重衝突,兩日後示威者發起在該站外獻花,最終演變成驅散及拘捕事件。當中方仲賢涉「盜竊」被捕,其後獲無條件釋放,他今日聯同兩位都曾被捕的學生會代表,召開記者會見傳媒。

方仲賢計劃向警提民事索償

方仲賢指,當晚與科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吳一鳴打算吃宵夜,經過旺角彌敦道近維景酒店時,突然有「速龍」一擁而上。在搜身時,方稱曾主動遞上銀包,又向警員展示同學失物,並解釋曾與失物事主聯絡,並提供與失主聯絡的電郵與對話紀錄證實,期間曾致電事主六次,惟對方未有接聽,因此警方最終都被警方以盜竊罪名拘捕。

他批評警方濫捕,反問為何「短暫擁有他人物品」都是被捕理由。他表示,搜身警員當時承諾不會以盜竊罪拘捕他,但是當該警員與身後另一名同事溝通後,卻反口稱因未有足夠資料證明屬實。當他被押上警車時,有記者詢問其身份,他大聲叫出自己名字,卻被警方喝止,「邊個畀你講嘢,你再講就死X梗」,又指曾遭警員以雙手大力按壓頸部兩側。他表示,會與律師商討,以民事索償方式取回公道。

方仲賢(右一)重演他被警方叉頸情況。(歐嘉樂攝)

警署內重遇「觀星筆」事件警員

方稱到達警署後,有警員拍手稱呼他是「暴徒、擲磚」,又被人惡言相向辱罵。被問到拘捕是否涉及觀星筆事件,他相信現時很多警員都認得他,又在警署內重遇當日拘捕他的警員,加上被搜身當刻提供足夠證據及解釋,故非常懷疑事件涉及私怨。他亦透露,得知黑社會以8萬出價買兇追殺他,但他不會向警方備案,將聘請保鏢以確保人身安全。

方仲賢展示他當晚六次打給失物事主的電話紀錄。(歐嘉樂攝)

警方昨日(3日)曾在記者會中談及事件,惟當時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表示,警方周一晚(2日)在太子截獲方仲賢,發現其身上有他人財物,警方當時已給予機會讓他解釋但無果,因此將方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

教大學生會長指控防暴警察踩住市民背部

於8月31日被捕的教大學生會會長梁耀霆指,當日西裝打扮身處太子站,欲乘扶手電梯往大堂時被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成員「前後包抄」,他聲稱與現場乘客蹲下無反抗,電梯上端的防暴警察卻一腳踩住扶手帶,一腳踩住市民背部前往下方。

梁指當時空氣焗促,有市民哭喊叫救命,有人體力不支暈倒。他稱曾被防暴以警棍恐嚇,質問他「你啲gear呢?」他最終與其他市民被控非法集結罪,並送到葵涌警署扣留,期間曾與警員交流,他引述警員稱,從他們裝扮已知道並非示威者,但「要拉就係要拉啦」。他認為警方執法無理,又稱不會再信任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