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仔廣告欠監管 低息、易借信口開河 消委會:規管與市場脫節

撰文:侯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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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於今日(26日)發表研究報告指,本港消費借貸市場快速增長,惟現時規管市場的《放債人條例》對貸款廣告、牌照審批的要求不足,認為這條已有40年歷史的條例,已經與市場發展脫節。
消委會建議成立特定行業監管機構監管市場,取代現時由警方監管「財仔」的方式,同時在《放債人條例》中,要求貸款廣告不應暗示無論借貸人財務狀況如何均可獲得貸款;亦不應以過分輕鬆方式演繹廣告。

政府前年起規定,財務公司廣告須加入「忠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字句。(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消委會指,過去10年間,持牌放債人數目,由2009年的779個大幅增加至今年8月的2,260個,由認可機構提供的信用卡透支及個人貸款金額亦升逾2倍達6739億元。惟現時規管市場的《放債人條例》40年來未有重大修改,與市場發展脫節。

而根據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2017年一項針對500名18至29歲在職人士的調查顯示,有超過6成受訪者曾入不敷支,也有近三分之一曾經負債,平均負債額達3.7萬。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借貸問題有年輕化的趨勢,而不少年輕人的借貸動機均為享受消費過程。亦有一個個案,一位中年女士在2017年至2018年間,分別以申請信用卡、網上借貸、電話借貸、「卡仔數」方式借貸,共欠下37筆貸款合共30萬元。

消委會副主席陳家殷(左)表示,消委會與去年5月及6月間監視各媒體的借貸廣告,發現每1小時至少有1個借貸電視廣告。(侯彩琳攝)

《放債人條例》對廣告限制甚少

消委會舉例指,《放債人條例》對貸款廣告的限制甚少,只要求放債人在廣告中顯示放債人姓名、牌照號碼及風險警告字句,但沒有提及廣告內容準確性。

消委會副主席陳家殷表示,消委會與去年5月及6月間監視各媒體的借貸廣告,發現每1小時至少有1個借貸電視廣告,廣告大多以「低息」及借貸批核程序簡單「易借」吸引觀眾。消委會亦發現部分網上廣告所顯示的貸款利率範圍大,對消費者而言沒有參考價值。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建議,借貸廣告應統一顯示還款利息的方法,例如以實際年利率表示。

消委會建議在《放債人條例》中,加入廣告不應具誤導性內容的要求,亦不應暗示無論借貸人財務狀況如何均可獲得貸款、不應以過分輕鬆方式演繹廣告等。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右)表示,建議條例規定廣告應統一還款利息的表示方法,例如以實際年利率表示。(侯彩琳攝)

7年間僅1個放債人牌照被吊銷

對於《放債人條例》的改革,消委會主席林定國指,現時借貸市場由放債人註冊處、警務處、牌照法庭分別規管牌照申請、審查、簽發等事務,而警方往往只能在收到投訴後才能採取執法行動,執法能力較被動,而2012年至2018年間,僅僅有8個放債人牌照申請被駁回,1個牌照被吊銷。

林定國續稱,對比澳洲、台灣、英國、新加坡及中國內地,本港缺乏專責監管機構以辨識系統性風險及提供監管指引。故消委會建議政府將現時3個監管放債人的機構合併成為一個專業行業監管機構。

而陳家殷則補充指,現時審批牌照申請由放債人註冊處和警務處處理,惟申請牌照要求較簡單,大多只會審查申請人社會背景及是否有案底。而《放債人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放債人註冊處和警務處擁有規管放債人公司日常運作的權力。期望通過成立專業行業監管機構列明牌照申請人準則,並為行業提供合適指引。

政府前年開始加強監管財務公司中介,但濫批濫借的核心問題仍未處理。(政府宣傳海報)

消委會:現行年息上限為60%屬高水平

除發牌外,消委會亦建議降低信貸利率的上限。林定國指,《放債人條例》規定貸款年息超過60%屬違法,而年息介乎48%至60%間可被推定為屬「敲詐性」,法庭有權重新釐定利率。而對比澳洲規定貸款利息上限為年息48%、中國內地為年息36%,本港現行達60%利息上限明顯處於高水平,建議調整借貸利息上限至最高年息48%。

6成年輕人曾入不敷支 

消委會亦關注濫貸問題,根據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2017年一項針對500名18至29歲在職人士的調查顯示,有超過6成受訪者曾入不敷支,也有近三分之一曾經負債,平均負債額達3.7萬。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借貸問題有年輕化的趨勢,而不少年輕人的借貸動機均為享受消費過程。亦有一個個案,一位中年女士在2017年至2018年間,分別以申請信用卡、網上借貸、電話借貸、「卡仔數」方式借貸,共欠下37筆貸款合共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