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逾7000人被捕 被控僅一成多 重溫主要事件拘控情況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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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超過半年,至今逾7,000人被捕,數字已高於前年全港平均每日在囚人士數目。單以民陣今年的元旦遊行後,警方傍晚時份在港島區大舉拘捕,當日就已拘捕逾400人,單日拘捕人數僅次於理大事件。然而至上月26日,警方實際落案起訴、票控,或直接簽保守行為的案件只有1,050宗,超過4,800宗案件仍在調查階段。
回顧整場反修例運動多個標誌性日子,如10.1國慶多區衝突、11月三罷和理大事件等,雖然被人數眾多,但檢控率不足兩成。反觀9月29日的金鐘衝突,和7月28日的中西區遊行,檢控率均超過九成。

自修例風波運動起,曾發生多件令人記憶深刻事件,亦有不少人在事件中被控,以下圖輯可作一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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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被捕人士涉暴動罪

根據警方公布數字顯示,由6月9日至12月27日,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事件中,警方共拘捕6,494人,當中11到25歲達4,368人,26至35歲則有1,765人,46歲以上則有361人,2,591人為學生。而被捕人士當中,有1,406人涉及暴動罪、3,070人涉非法集結,其中306人獲無條件釋放,惟整體控告人數仍多達1,030人。值得關注的是,加上過去數日警方拘捕420人,總拘捕人數逾7,000人,已超過懲教署前年平均每日6,412名服刑在囚人士的數目。

《禁蒙面法》實施個多月拘682人

反修例運動其中一個轉淚點為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10月,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雖然高等法院在同年11月18日裁定引用《緊急法》屬違憲,有關法例已被高院推翻,警方亦宣布同日起不會再用此例執法。然而在該法實施過的約一個多月中,已有682人因涉及違反禁蒙面法被捕,更有61人被控《禁蒙面法》相關罪行,多數人士同時涉及其他罪名,僅一名女售貨員被捕後只被控以一項違反蒙面法的罪名。律政司已就高院裁決提出上訴,法庭會於下周聆訊。

政府去年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遭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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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之初拘捕人數較低

眾多反修例運動的事件中,警方均有作出拘捕,但檢控率卻因事件而異。截至上月19日,警方就6月9日大遊行共拘捕33人,當中14人被起訴;於6月12日金鐘衝突中,拘捕39人,8人被起訴;7月21日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警方至今則拘捕37人,當中僅7人被控以參與暴動、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等;8月31日太子站衝突,有68人被捕,但至今只有2人被起訴。

9月尾拘捕數字大幅上升

但9月尾的金鐘衝突開始,警方拘捕人數有上升趨勢,多次事件的被捕人數均以百計,其中在9月29日的金鐘衝突中,警方拘捕超過100人,並控告當中97人暴動、襲警等;10月1日國慶多區衝突拘捕269人,有逾40人被控暴動、串謀縱火等;而在11月11至13日的三罷運動中,警方3日合共拘捕超過650人,有逾六十多人被控非法集結、藏可作犯罪用途工具、擾亂秩序等。

2019年9月29日,警方在金鐘一帶大舉拘捕示威人士,並控告多人,當天被捕者檢控率達九成。(資料圖片)

理大事件共拘捕1381人

至於歷時超過13日的理大事件中,警方共拘捕1,381人,當中274人已被起訴,涉及罪名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其中242人更是在11月18日的不同衝突中被捕,並分14案單日內提堂,是修例事件以來,單日最多人提堂的一天。

11月17日,示威者與警方在理大校園爆發激烈衝突,警方於當晚決定圍封校園。(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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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示威檢控率高達九成

雖然反修例運動的被捕人數總和高達逾7,000人,但警方至今已控告人數不足1,100人,佔整體數字一成半左右。但數字顯示,不少標誌性日子,如10.1國慶、11月三罷和理大事件等,拘捕人數總和超過2,300人,但警方的檢控率均不足兩成,反而9月29日的金鐘衝突,和7月28日中西區遊行,這兩事件中只有150人被捕,當中有142人被控,這兩天的檢控率高達超過九成,其中金鐘衝突分兩案被控,兩案分別有44及53名被告,是目前單案最多被告的案件;至於7月28日被捕的四十多人,則分4案提告,當中被告包括有飛機師及護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