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海傍攝影檔 一條白界 兩種規管

撰文:龍婉琪
出版:更新:

貴為世界三大夜景的維港是旅客必遊景點,每晚例必有攝影攤檔列隊在尖東海傍一帶擺檔,不過原來一個地方,竟有兩種規管。「攞正牌」的攤檔,每年不單要考核並繳付5000多元的牌費,更加有指定營業時間和地點;反觀其餘三分之一的無牌攝影檔,過去5年當局零執法。有持牌攤檔負責人嘆,自星光大道圍封做改善工程後,人流反聚向天星碼頭一帶的無牌檔,有牌檔礙於規定卻無法靈活走位,「有牌的無生意,無牌的卻做都做唔切。」

維港景色向來是來港旅客的必遊景點,尖沙咀文化中心露天廣場一帶更是絕佳的拍攝位置。(李澤彤攝)

尖沙咀文化中心露天廣場對出一帶是拍夜景的絕佳位置,也是康文署指定的攝影檔位置,目前有十個攤位,不過有攤檔負責人大嘆,自星光大道去年圍封,展開為期3年的改善工程後,這邊的攝影檔頓成「小貓三數隻」,「以前遊客可以以從星光大道或天星碼頭行到文化中心,現在星光大道裝修,遊客會由碼頭走過來,那邊正是無牌攝影檔的集中地,所有生意都被他們捷足先登,生意起碼少了一半,很不公平!我們有牌的無生意,無牌的卻做都做唔切。」

自從星光大道裝修後,令有牌攝影檔的生意火速下滑。(粱鵬威攝)

記者連日來到海傍觀察,有牌與無牌檔壁壘分明,有牌檔因牌照限制,無論生意如何差,也只能留守露天廣場對出;天星碼頭至五枝旗桿一帶,則有4至5個無牌檔,兩者出售的相片價格幾乎一樣,不過生意郤有天淵之別。

碼頭及巴士站一方是人流集中地,無牌攝影檔平均每15分鐘,便成功做成一單生意,以每宗生意兩張相片合共100元計,一小時生意額便至少有400元;相比有牌攝影攤位一小時也未必有一單生意。

附近雖不時有隸屬康文署文化中心的職員巡邏,惟天星碼頭至五枝旗桿一帶屬食環署管轄,有巡邏中的職員亦不諱言「隻眼開隻眼閉」,「我們以天星碼頭公廁的地下白線為界,只要無牌檔不進入廣場範圍,我們根本無權驅趕他們。」

尖東攝影檔的發牌制始於2001年,由康文署規管,申請者每年必須在指定時間內拍攝指定照片,經由文化中心及博物館代表、博物館專家顧問及香港旅遊發展局代表等組成的評審委員評核後,方能取得資格,獲選者需繳付5800元登記費,及購買一份年費約500至600元的公眾責任保險。牌照為期一年,需每年重新申請。

正牌擺檔只能於指定時間內,即每天早上十時半至晚上十時半營業,逾時會遭驅趕,亦只能在露天廣場指定框格內擺檔,條件相當嚴格,加上康文署今年把攝影攤位由早年的17個大幅下調至10個,成功爭取牌照的比率大大下降。

海傍主要由三部門管理,露天廣場一帶由康文署負責;天星碼頭至五枝旗桿則屬食環署管轄;梳士巴利道至海濱長廊一段則由星光大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正牌檔負責人指,難向當局投訴攝影檔無牌擺賣,「康文署指唔負責天星碼頭一帶,食環署又指攝影攤位唔算小販!投訴多多只會令康文署職員覺得我們很麻煩,隨時下年不續牌給我們,所以多年以來我們只能忍氣吞聲。」

康文署指,過去5年在天星碼頭收到5宗投訴,涉及進行未經許可的商業攝影活動,但由於該處並非管轄範圍,故轉介相關部門跟進;食環署則承認,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除非持有有效小販牌照,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販賣,不過小販定義卻不包括攝影。

惟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既然攤位提供收費攝影服務,便屬於小販,直指「有服務,有錢銀交易,他們根本就是典型的無牌小販,現在不是法例存在漏洞需要修例以作堵塞,而是有政府部門不願意執法」,當局應正視問題,依例執法,不要影響上址的行人通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