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假文「綜援戶月入2.2萬」 社署澄清僅1.4萬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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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流傳一篇由「內容農場」撰寫,題為「四人綜援家庭月入二萬二千元」的文章,內容大意指一名內地女子嫁給港男後誕下兩子,每月領取2.2萬元的綜援,不少網民看過都感到相當忿怒;實際上文章內容錯誤,社會福利署回應傳媒指僅得1.4萬元。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申請人必須符合居港規定及接受經濟狀況調查,方可獲得援助。根據該文章家庭情況,由2016年2月1日起,四人家庭的平均每月綜援金額約為1.4萬元,而非文中的2.2萬兀。
署方又舉出另一個綜援金的例子:
一個四人家庭,申請人是一位健全的失業人士,他的妻子需照顧兩名分別為16歲及7歲的兒子。長子是全日制高中學生,需在外午膳,幼子則就讀半日制小 學。這個家庭每月開支包括租金 3500 元、另外需繳交水費及排污費及兩名兒子往返學校交通費 400 元。這個沒有收入的家庭每月可得的綜援金額如下:
| 認可需要: (元) | 金額(元) |
| (家中一名健全成人、一名須照顧家庭人士及兩名健全兒童 的標準金額,即1,690元+2,050元+1,880元×2) |
7,500 |
| 特別津貼: | |
| 租金 | 3,500 |
| 水費及排污費 | 56 |
| 學生膳食津貼 | 275 |
| 往返學校交通費 | 400 |
| 綜援金額= | 11,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