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針引魚絲為貓縫傷口 貓主認無牌獸醫罪候判 請求取回寵物貓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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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康杼機稱對貓仍有感情,最後亦獲准取回貓隻。(資料圖片)

一名貓主早前有見貓隻左後腿受傷,以缺乏時間為由,自行用魚絲為貓在無麻醉下「監生」縫針,之後更在社交網站發放相片,令朋友震怒下報警。貓主今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畜、及一項無牌執行獸醫外科控罪,案件將押後至10月28日,待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貓主稱對貓仍很有感情,想領回該貓,惟裁判官稱要參考報告後才作決定。

被告康杼機,38歲,報稱建築工人,他透過律師在庭上稱他對該貓「好有感情」,反對律政司申請剝奪貓隻擁有權,希望判刑過後取回貓隻。

律師又指,事發前貓隻因跳躍而受傷,被告本來帶過牠求醫及接受外科手術,不料貓隻返家後三日針口鬆脫,被告感到累而沒時間,決定自行進行手術,補上三針。

官接納本案不屬惡意令動物受苦

被告求情理由獲裁判官接納,認同被告的案件跟近期虐畜案件有別,不屬惡意令動物受痛苦,認為被告之前曾帶貓隻求醫反映愛護之心。裁判官強調,將待索取完社會令報告後,才決定貓隻去向。

根據案情,被告曾在事發前三日、即4月15日帶該貓到旺角求診,獸醫診所為貓隻進行外科手術。直到4月18日,被告自行以針和魚絲縫合傷口。動物診所本來要求被告在手術後兩星期覆診,被告亦沒有現身。

貓隻現交愛護動物協會照顧

警方至5月10日拘捕被告。根據愛護動物協會的報告,認為被告在沒有採取麻醉的情況下,令貓隻承受非常大痛苦,神智清醒卻動彈不得,感到恐懼和不安。

據悉,該貓年約一歲,愛護動物協會在被告遭拘捕後一星期,要求取回貓隻,被告一度曾經拒絕交出有關貓隻,但貓隻現已經愛護動物協會交予暫養家庭照顧,並已痊癒。

案件編號:TWCC231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