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館副經理助內地集團出千 換牌收賄7.5萬元 判囚8月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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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俊安承認收款助內地集團出千,被判入獄8月。(資料圖片)

內地詐騙集團計劃來港的麻雀館出千,不惜賄賂麻雀館職員,着職員把牌換成「暗碼麻雀」,職員亦會對他們的出千行為視而不見,惟事件被廉政公署揭發。麻雀館一名副經理,早前承認收取7.5萬元賄款,案件今(27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在案中角色非常重要,又指麻雀館講求聲譽和公平,若顧客的信心受打擊,損失不止是7.5萬,故判被告入獄8個月外,亦要被告把賄款還給公司。

被告陳俊安,65歲,又名陳偉良,被控於去年7月至10月6日間,收取上司方富雄7.5萬元利益,以協助調換百樂麻雀娛樂公司的麻雀牌。

控方案情指,涉案麻雀館位於深水埗福華街,已領牌照准就每次牌局收取不超過5%的佣金。被告於案發時期內屬涉案麻雀館的副經理,並負責館內的日常運作。

被告收款後對出千行為「隻眼開,隻眼閉」

案情指被告當時的上司方富雄,在去年7月向被告稱須讓內地詐騙集團成員在館內「搵食」,要協助他們的成員在竹戰時,換成暗藏有記號的「暗碼麻雀」,該集團成員到館內打牌的日子,被告便可獲1500元報酬,被告答允合作。

被告其後多次在詐騙集團成員到麻雀館光顧的日子,於麻雀館午夜關門後,偷偷為詐騙集團成員而設的「暗碼麻雀」換回普通麻雀,又對集團成員出千的過程「隻眼開,隻眼閉」。案發時段內,被告共收取7.5萬元報酬。至去年十月,方稱其他同事可能已發現了他們的勾當,被告便辭職。廉署今年三月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犯案。

求情稱為妹籌醫藥犯案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胞妹患上癌症,他為妹籌醫藥費才犯案。此外,被告並非案中主謀,誘使他加入計劃的上司方富雄,在事件揭發後已燒炭自殺身亡。

案件編號:KCCC 352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