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港鐵未列入計劃 方國珊稱令相關用戶未受惠求覆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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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的保就業計劃中,指明部份公司不合資格,包括港鐵公司,其管理屋苑的業主,亦未能因得計劃而獲得回饋,管理費沒有減免空間。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認為政策不公,昨(9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放寬港相關限制。

申請人為方國珊,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港鐵物業總監鄧智輝列為利益關係方。

方在申請書指,政府早前提出保就業計劃,但指定法定機構和公司不具備申請資格,包括港鐵。而在第二期的保就業計劃中,行政長官提及,大型物業管理公司成功申請補貼後,需回饋不少於80%給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

方認為,其他屋苑的管理費都能因相關計劃而獲減低,惟港鐵管理的屋苑,其管理費沒有減免空間,相關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未能受惠,對他們造成不公。

案件編號:HCAL 17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