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一連三日全港反非法勞工 拘16黑工6僱主

撰文:孔繁栩
出版:更新:

入境事務處一連三日(9月7至9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1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6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入境處一連三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1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6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26個目標地點,包括停車場、護老院、垃圾站、工業大廈、按摩店、住宅大廈、餐廳及髮廊。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7男9女,年齡介乎25至64歲。當中一名女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2名女子亦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4男2女,年齡介乎33至57歲。

入境處一連三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1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6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