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魚塘主人稱轉讓業務未收款 入稟追809萬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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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朗經營魚塘多年的魚塘主人盧開根,稱他與一對男女達成協議,把5個魚塘轉讓與兩人經營後,兩人未有依約繳付809萬元款項,盧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要追討有關款項。

原告盧開根,被告張正林與陳秀鳳。入稟狀指,原告自1970年代起在元朗經營魚場,他有參與漁護署養魚場自願登記計劃,並為元朗大生圍五個魚塘的登記場主。

原告於去年2月與被告達成協議,他會把該5個登記養魚場轉讓予被告經營,並簽下一份中文的合約。惟他指被告仍未支付相關的809萬港元,故入稟高院向對方追討。

案件編號:HCA 154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