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認指使菲傭打理賣淫網 9年收入3千萬 求情稱年輕曾下海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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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半山的六旬主婦涉經營賣淫網多年,並指使兩名菲傭打理網站,包括接聽客人電話、協助安排上門性服務,每次服務叫價約6000元,9年間收入達3150萬元,直至警方前年「放蛇」才揭發事件。主婦及其中一名菲傭今(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洗黑錢等罪。主婦求情指她少年時期遭趕出家門,為維持生計於是下海,後來因年紀問題無法再賣淫,故開始幫朋友「搵客」,兩被告將於下周一判刑。

本案涉及3被告:家庭主婦黃佩𤧟(68歲)、兩名菲籍被告Palpal Latoc Jo An Evera(42歲)及Gallego Jeanette Villaflores。第3被告早前已認串謀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並被判囚10個月。

辯方指七旬婦曾賣淫 年紀大無法繼續 幫朋友「搵客」

代表首被告的律師求情指,首被告在少年時期遭趕出家門,於是開始靠陪酒為生,後來更開始賣淫。她與丈夫透過同校朋友認識,二人尚未結婚時,丈夫得知她賣淫拒絕與她同床,故二人未育有孩子,但及後二人仍結為夫婦。當首被告因年紀無法再賣淫後,她開始幫朋友「搵客」。

律師強調,首被告未有強迫任何人提供性服務,本案所涉的性工作者有一半從歐洲來港賣淫。她又透露本案兩菲傭除她給予的佣金外,還會從性工作者中收到貼士,她從沒剝削兩菲傭,並稱她們隨時可以抽身。律師亦透露,首被告患抑鬱,有長期心理問題,而她因認為自己連累了兩名菲傭,故一直替她們負擔律師費。

代表次被告的律師則指,她獲告知在港賣淫為合法,所以以為沒問題,重申首被告才是主腦,她只每月額外收取750至1000元作報酬。

次被告Palpal Latoc Jo An Evera(圖左)認罪後離開法院。(李慧娜攝)

住半山騰皇居 七旬婦獲交易金額一半

案情指,兩名菲籍被告為首被告的家傭,而3被告同住在半山騰皇居II的一個單位。2018年4月中至5月中期間,有卧底警員「放蛇」,致電數個賣淫網,而案中兩名菲傭曾接電話,並將性工作者的照片傳予警員,而後來有性工作者抵達警員所在的酒店。若他們以現金付款,價錢為6000元,若以信用卡付款,便要7080元。三被告於2018年5月15日被捕。

案情提到,兩菲傭是按首被告指示行事,當收到客人電話,而對方選中心儀女子後,兩菲傭會聯絡中介,指示性工作者到客人酒店提供性服務。首被告會獲交易金額的一半款項,而兩名菲傭則每個月有1000元得益。

被告稱賣淫網上相片非性工作者的照片  只是從網上找到

案情進一步顯示,本案涉6至7個賣淫網,均以「hongkongescort」為網址。次被告在警誡下稱,她與第3被告負責接客人電話、回覆訊息,雖然一般價錢要每小時6000元,但價格可再商議,如客人同意價錢,她們進行聯絡,並著性工作者到客人酒店房。她又透露,賣淫網上的相片並非性工作者的照片,她只是從網上找到有關照片,並將照片交予網站管理員。她稱,首被告會將收益0.5%交予她。

警方在首被告的半山單位中搜出多本數簿,顯示2009年至2018年間收入達3150萬元。另外,兩名被告亦涉洗黑錢達4824萬元。

案件編號:DCCC 83、46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