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黨前黨員涉騙19萬 自辯稱黨購慈善機構為避稅 強調無騙款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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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黨前黨員李佳斌涉騙黨19萬案續審,被告今(17日)在東區法院出庭自辯。他堅稱沒有騙款,反指黨主席李山稱有人欲捐1000萬給紫荊黨,叫他尋覓合適慈善機構收款,以作避稅之用,他找來「共同走過有限公司」。被告堅稱他無騙紫荊黨的錢,反而在收購時曾墊資1萬作訂金。控方指收購價由始至終是20萬,被告不同意。

被告李佳斌(30歲,商人)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於2021年8月至11月期間,在港欺騙李山及汪韌,訛稱收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需港幣逾46萬元,意圖詐騙汪給他46萬,並涉騙取約19萬元。

紫荊黨主席李山曾出庭作供。(陳蓉攝)
紫荊黨前執行委員伍俊飛曾任「共同走過有限公司」的董事,後來遭被告換走。(資料圖片/李宇婷攝)

被告:李山想用慈善機構收款以便扣稅

被告出庭自辯稱,他是香港長者文化交流促進會副秘書長,該會會長胡裕明與紫荊黨主席李山是老朋友。被告在2021年6月一次海鮮晚宴上結識李,二人其後去南丫島考察。翌月,李問被告及胡有無慈善機構可介紹,透露有金主想捐1000萬給黨,黨想用慈善機構名義收款,方便捐款人申請扣稅。被告在8月成為紫荊黨黨員,並兼職黨辦公室副主任,月薪8千元。

公司名有「共」字 被告:李山稱改得好

被告稱在胡裕明搭路下介紹「共同走過有限公司」,並在8月中確立收購,被告憶述李山認為公司名有個「共」字,「個名改得好」,所以紫荊黨想收購。

被告又稱,李山在8月帶他到香格里拉酒店見一名姓劉的男子,他認為是劉就是欲捐1000萬元的「金主」。據被告所言,劉當時還送了一盒寫住中央軍委辦公廳中南海特供的茶葉給他和李,說他「呢世人第一次收到」,印象很深。

被告稱,他認知劉是中央軍委辦公廳駐港人員,據稱後來對方自稱為「國安公署的委派人員」。不過控方質疑,劉是被告虛構出來的人,

被告:李山表明不要收據 20萬交給了「金主」

被告談到收購過程指,他最初與「共同走過」人員Anson討論時,得知收購價是20萬元,後來李和劉商討後,收購價增加至40多萬。其後管財務的黨員汪韌給他20萬元,他在茶餐廳將20萬元現金交給另一名「共同走過」人員Justin,李指示不要留合約和收據,所以沒有收據。被告稱他後來再把6.8萬元交給Justin,並將20萬元交給劉。

「金主」最終沒有捐款 被告:李要求他接管公司

被告堅稱從無私吞款項,更曾墊支1萬元作訂金,而在完成收購後,他確認最終劉沒有捐款。他表示,李山在2022年表示「共同走過」沒有實際用途,要求他付46萬元接管。

被告:為維護紫荊黨形象轉妻子當董事

被告又提到他將「共同走過」的董事,由黨員伍俊飛換成其現任妻子袁甜的經過。他指2022年「共同走過」獲政府資助辦活動,當年黨內有聲音呼籲給機會「黑暴分子」,有黨員曾拜訪美國政治團體,伍亦曾在群組發布與三合會成員的合照。被告稱很多人認為不符合黨的形象,他為了「共同走過」的形象和發展而換董事。被告堅稱,他從無想過詐騙,一直想代表黨參選。

被告在盤問下同意,他沒徵詢黨內意見便將董事換為自己妻子。被告表示,他與劉的訊息被「釘釘」應用程式自動刪除了。

控方質疑,劉是被告虛構出來的人,「共同走過」的收購價由始至終也是20萬元,被告否認。

案件編號:ESCC 23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