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職員踢醉酒臥地男乘客 乘客不知曾被踢 職員准守行為2年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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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男職員涉在油塘站內踢一名臥地男子的面部一下,從而被控襲擊罪,案件原定今(24日)在觀塘法院開審,控方同意讓被告簽保守行為。案情顯示,被告當日協助同事叫兩名酒醉乘客離開時,他見其同事被其中一人拳打,事件最終報警處理,警方翻查閉路電視,見被告曾踢當時已臥地的事主的面部一下,事主清醒後稱他不知曾被踢。裁判官准被告自簽1500元守行為2年,及承擔300元訟費,獲撤銷控罪。

被告曾裕揚(31歲,港鐵職員),被控於2024年4月28日,在香港九龍油塘油塘地鐵站已付費區域內襲擊男子柯偉品。

事件發生於港鐵油塘站。(資料圖片)
大律師劉偉聰(圖)今代表被告曾裕揚(不在圖)。(陳曉欣攝)

清場時發現事主與其友酒醉未離開

案情指,事發在凌晨1時許,被告的同事在月台清場時,發現男事主和其友人未出閘,遂要求兩人離開,惟兩人飲醉酒,被告和另一職員其後到場支援。在協助兩人離開時,事主的朋友突拳打被告兩名同事,事件報警處理。

警方翻看閉路電視揭發

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被告曾腳踢醉酒臥地的事主的面部一下。被告被捕承認用腳踢事主,事主就表示不記得事發經過。

案件編號:KTCC116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