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關員李桂華「秘撈」騙薪裁罪成判囚 不服裁決及刑罰提上訴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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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時任女高級關員李桂華涉於疫情期間,28次向海關訛稱在家候命工作實質參與醫療輔助隊工作,詐騙海關約1.9萬元薪金。她另瞞報在醫輔隊工作,涉約10萬元津貼。經審訊後,李被裁定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兩罪成,被判囚10周及賠10萬元。李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案件暫未排期。

女被告李桂華(42歲,前海關高級關員)被控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兩罪,涉及在一份「有關申請兼任外間工作一事」的報告表格上,表示她於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期間沒有執行任何外間工作;以及向海關虛假地表示她於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先後28次執行在家候命工作,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海關不扣減被告就該28次工作的薪金,共19,230.61港元。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裁決時指,被告違反公務員誠信和市民對公務員體制的信心,但考慮被告在醫輔隊工作亦時服務社會,她已重過新生活和願意還款,額外減刑4周,兩罪共判囚10周,同時下令被告還10萬元予政府。

案件編號:HCMA1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