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承父女被指違借貸協議被追逾1600萬 原告曾申請將羅破產
商人羅傑承與其長女羅雪儀,在2024年曾被一名債權人指欠債約1,300萬元,申請將羅氏父女破產,後來羅氏父女與該債權人達成協議並獲撤銷破產呈請。惟該債權人上周五(16日)再入稟高等法院,指羅氏父女在達成和解協議後,只還過部份款項,之後未有再履行協議,現向羅氏父女追討逾本金及利息1,600多萬元。
羅傑承發聲明稱,已於2025年4月2日已經委託律師團隊,向法庭申請撤銷與原告有關的貸款合約及其他相關文件,就對方最新行動,已交由律師團隊跟進及處理。
原告Ho Jadeson Ging Bunn,被告羅傑承及其女兒羅雪儀。羅傑承是卡拉OK「Red MR」的創辦人。根據資料,原告曾於2024年9月底向羅氏父女申請破產呈請,他於同年10月29日撤銷該呈請。
原告指羅傑承2021年借貸1000萬 協議12月還本金利息共1300萬
入稟狀指,原告稱他是一名商人,2021年初認識羅傑承。原告指羅於2021年5月3日向他借1,000萬元,並有簽下協議,羅需在同年12月2日還1,000萬元本金連300萬元利息。該借款於同年12月16日更改,把本金定為1,300萬元,另需支付每月付16.2萬元作為利息,羅需於2022年6月2日還款,後來還款日期再改至同年12月。
但羅至2022年12月仍未能還款,雙方維持原有條款,再作把還款期押後至2023年3月,後來又再押後至同年5月。
2024年和解協議立羅的女兒任擔保人 每月利息16.2萬
後來雙方在2024年10月8日再達成和解協議,亦即這貸款的第五份補充借款文件,當中把羅的女兒羅雪儀立為借款擔保人,除了本金為持1,300萬及每月16.2萬元利息,羅並要立即還款100萬元,並要於2026年10月8日或以前清還所有款項。如果他們未能依協議還款,將要立即歸還全部款項。
指羅只還約441萬便未再履行合約
原告指羅確有於第五份補充文件製定後翌日還款100萬元,之後亦有支付部份利息至2025年3月,之後羅再未有依約還款。原告稱多次要求還款均不果,故決定入稟追討。
原告指羅氏父女約還了約441.2萬元利息,他們現追討1,300萬元本金,拘除已付的利息仍欠付利息338萬元,現追這1,600萬餘元,及欠款之後累計的利息。
羅傑承發聲明稱,已於2025年4月2日已經委託律師團隊,在香港高等法院向Ho Jadeson Ging Bunn展開訴訟,向法庭申請撤銷與其有關的貸款合約及其他相關文件,對方至2025年12月17日才向法庭存檔答辯及反申索書,該案件仍在處理中。
羅表示,對方最近突然向高等法院提出新案件,要求執行上述貸款合約。他指在正常的情況,該事情可以於上述的反申索中提出及處理。他表示,已交由律師團隊跟進及處理 。
案件編號:HCA 86/2026、HCA 671/2025